????明光市一名中年男子蒙面入室強奸、搶劫84歲寡居老太,為怕罪惡行徑敗露,意圖殺人滅口。11月18日,明光市人民法院審結了該起惡性案件,被告人丁某因犯強奸罪、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數罪并罰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并處罰金2000元,剝奪政治權利三年。 ????被告人丁某今年49歲,系明光市柳巷鎮(zhèn)義集村一“光棍”。2010年8月24日20時許,被告人丁某攜帶手電筒、電線、白布、帽子等作案工具,竄至 ????接著,被告人丁某又向蔣老太索要錢財,蔣被迫給200元后,被告人丁某嫌少,便用攜帶的電線接通電源后對蔣的左胳膊實施電擊,后蔣被迫又拿了200元給被告人丁某。 ????被告人丁某又勒令蔣老太躺到床上,老太跑到院中喊“救命”。被告人丁某追至院中將蔣老太絆倒在地,一手捂住她的嘴一手掐住脖子說,“我把你掐死”、“我不把你掐死我就得死”致蔣老太昏厥。后被告人丁某逃離犯罪現場。被害人蔣老太蘇醒后,于8月25日8時許打電話報警,當日,被告人丁某即被抓獲,并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認為,被告人丁某違背婦女意志,采用脅迫手段強奸婦女,其行為構成強奸罪;采用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搶劫罪;為掩蓋犯罪事實,企圖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應當數罪并罰。 ????被告人丁某在實施故意殺人的行為時,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沒有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處罰。被告人丁某當庭認罪態(tài)度較好,可酌情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