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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區(qū)審計局:拓展經濟責任審計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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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11-04 11:19:02 青島財經日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第1財金專訊(記者 李菁 通訊員 藍青) 據了解,市南區(qū)審計局在開展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積極調整審計思路,圍繞領導干部重大經濟事項決策權、對經濟活動的管理權、資金的使用權及個人廉政情況進行審計監(jiān)督,把領導干部的決策能力、執(zhí)行能力和執(zhí)行效果作為審計和評價的內容,促進樹立科學的發(fā)展觀和正確的政績觀,加快從真實合法審計為主向績效審計為主轉變,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和效果。

????據介紹,市南區(qū)

審計局積極豐富審計內容,在摸清單位收支規(guī)模、負債變動、資產管理、事業(yè)投入、內控制度的基礎上,重點向領導干部執(zhí)行節(jié)能減排、環(huán)境保護、資源利用、信息系統(tǒng)使用、改善民生等政策落實情況和完成區(qū)委區(qū)政府交辦工作任務情況延伸;擴大審計范圍,把審計觸覺延伸到被審計單位那些賬面未反映,但與單位經濟活動確有債權債務關系、對責任人的任期責任確有重大影響的資產負債事項上來,主要通過對單位辦公設施、交通工具、房屋等固定資產的管理、使用、出租情況進行審計,使單位“家底”更加明晰,經濟責任評價更趨全面;增強審計力度,將領導干部任期內單位私設 “小金庫”問題納入審計內容,重點關注是否存在違反國家財經法規(guī),侵占、截留國家和單位收入,或向其他單位爭取等形式獲取的資金,未列入本級財政預算或本單位財務管理賬內,由領導干部個人掌握使用資金的問題;發(fā)揮審計預警,認真查找領導干部任期內在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分析原因,健全制度,強化監(jiān)督,更好地從機制上、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起到防微杜漸的重要作用;統(tǒng)一審計標準,對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內容、方法、評價標準作出統(tǒng)一要求,有效克服前后兩任領導之間經濟責任不明的現(xiàn)象,對干部的考核、監(jiān)督內容更加科學、完整,對干部履責能力和水平的評價更加客觀、全面、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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