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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帶電腦手機如不申報入關可能被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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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11-02 10:33:41 廣州日報 現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本報深圳訊 (記者 仇日紅) 隨著深圳各口岸加大對相關電子產品的檢查力度,很多深圳市民發(fā)現,這股查稅旋風已然刮到化妝品、名牌包,甚至連自己隨身攜帶的舊手機都有可能被要求征稅。

????對此,深圳海關工作人員表示,根據目前情況,出境市民只能選擇在出關前申報,否則海關將無法判斷手機屬于自帶還是從香港購買。

????現象:

????潮流電子產品帶嚴征稅風

????目前,在深圳各口岸,一陣由嚴查潮流電子產品引發(fā)的海關查稅旋風已經蔓延到了名牌箱包、手表、奶粉、化妝品等產品,不少自由行旅客從香港入境時,被要求檢查。

????除了最新最潮的電子產品之外,就連隨身攜帶的手機和名牌皮包都有可能被征稅。

????由于丈夫在香港工作的關系,市民李小姐每個月都要帶著孩子去幾次香港看望丈夫,她說,最近她已經碰過多次,被海關人員檢查財物,看有沒有私帶入境的商品。

????根據規(guī)定,如果手機和筆記本等物品在出關前沒有申報的話,在入關時被抽查到都有可能被征稅。

????海關:

????出境前申報是唯一辦法

????對于舊手機也要被征稅的窘境,深圳海關方面表示,目前仍沒有好的辦法處理這個問題。

????一位羅湖海關的工作人員表示,按照目前的條件,因為自帶物品的新舊與否無法衡量,是否屬于旅客自己的也沒有辦法判斷。

????為了穩(wěn)妥起見,旅客唯一的辦法就是在出境的時候申報一下,這樣,這些自帶的物品在入關的時候,就可以享受免稅了,否則有可能被征稅,手機電腦之類的產品更是必然要被征稅。

????電腦、手機無論新舊、型號都可能征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2010年第54號公告》規(guī)定,對進境居民旅客攜帶的在境外獲取的自用物品,總值在5000元人民幣以內(含5000元)的,予以免稅放行,總值超過5000元人民幣、經海關審核確屬自用的,對超出部分征稅。

????對名貴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則要全額征稅,其中高檔手表的稅率是30%,電腦、手機等屬于不予免稅的20種商品之一,無論新舊、型號都有可能被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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