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法制辦獲悉,《青島市電梯安全監(jiān)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目前征求社會建議。據《辦法(征求意見稿)》,七層及以上應當設置電梯,十二層以上的每單元設置電梯不少于兩臺。住宅電梯使用十五年以上或者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經安全技術評估確認已無法保證安全,且無改造、維修價值的應當報廢。另外,住宅電梯需維修,三分之二以上業(yè)主須同意。 ????七層以上應設電梯 ????據《 ????值班電話24小時接聽 ????《辦法(征求意見稿)》規(guī)定,電梯維護保養(yǎng)單位應當設立24小時值班電話,并安排相應的電梯應急救援值班人員,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報告后,應當及時派員實施現場救援。住宅電梯使用十五年以上或者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經安全技術評估確認已無法保證安全,且無改造、維修價值的應當報廢。住宅電梯需要更新、改造、維修的,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yè)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yè)主同意。 ????記者了解到,目前青島市登記的電梯數量有9700臺,使用超過十年以上的有350臺,使用十五年以上的有200臺。其中居民使用的電梯數總共有4000部,占總數的40%。而且現在電梯數還在以每年12%-15%的速度增長。(記者 王萌 王婷) ????相關鏈接 25部地方性法規(guī)將要修改 ????晚報訊 昨日,記者從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獲悉,《青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規(guī)的決定(草案)》獲表決通過,《青島市市區(qū)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規(guī)定》、《青島市集貿市場管理辦法》、《青島市應繳公物處理辦法》、《青島市職業(yè)學校管理條例》、《青島市水路運輸行業(yè)管理條例》、《青島市森林防火條例》等25部地方性法規(guī)將進行修改。 ????據了解,《青島市市區(qū)公共場所禁止吸煙規(guī)定》第九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衛(wèi)生行政管理部門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行政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行政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也可以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此次將修改為,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此外,根據拍賣法的相關規(guī)定,建議刪除《青島市應繳公物處理辦法》關于應繳公物拍賣由青島拍賣行承辦的規(guī)定。另外,應繳公物處置的變價收入和殘值收入,按照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規(guī)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作了相應修改。(記者 王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