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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門峽市一高查管學生手機畢業(yè)才歸還受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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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10-10-14 14:01:50 大河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 近日,一名學生家長給記者打電話說,他的孩子在三門峽市一高讀高一。不久前,孩子的手機在學校被老師收走,老師說手機會被學?!按鸀楸9堋?,得等到學生畢業(yè)后才能要回。該家長說這是學校的規(guī)定,許多學生的手機都被學校如此“代管”。

  學校收走學生手機

  三門峽市一高一名高三學生告訴記者,老師只要在校園里看到學生帶著手機,就會把手機收走。學校老師和領導經常會在教室或學校門口搜查,有時也在操場、宿舍等其他場所查。他讀高一時,有一次打開手機查找家長的聯(lián)系方式,正碰上老師來教室檢查,手機隨即被收走。

  學校一名陳姓教師稱,學校的確規(guī)定學生不能在校園用手機。大多情況下,都是因為學生在課堂上用手機,老師才把手機收走的。如果手機是被任課老師收走了,一般情況下,只要學生以后表現(xiàn)好,老師就會把手機歸還。

  校方稱有嚴格制度

  三門峽市一高政教處處長趙占厚對記者說,學校出臺這個規(guī)定也是迫于無奈。因為之前在學校的一些考試中,有學生用手機傳送答案。此外,平時一些學生過多地使用手機,也耽誤了學習。

  趙占厚說,學校要求,不住校的學生不準帶手機,住校的學生可以用,但只能在宿舍用。學校收手機的規(guī)定主要針對的是學生在課堂上和考試時使用手機的情況。對于查收的手機,學校有專門的檔案室來保管,并且有嚴格的制度。如果課堂和考試期間發(fā)現(xiàn)學生用手機,學校會沒收并統(tǒng)一保管起來。學生畢業(yè)后或者中途轉學時,可到檔案室領走手機。

  處理不當將構成侵權

  三門峽市一高一名女生對記者抱怨,手機如果被學校收走后放上三年,要么是放壞了,要么就過時了。

  一名學生家長表示,雖然她不反對學校限制學生用手機,但也不贊成將手機“代管”。學校完全可以通知學生家長把手機領走,“學生沒有自制能力,家長會有的”。

  本報律師團律師、大滄海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主任唐軍認為,從民事角度上講,“代管”是建立在平等主體協(xié)商一致基礎之上的,而不是單方面強制性的行為。當然,學校采取這種制裁措施,可能對于學生和學生家長來講是一件好事。但在具體實施中,如果處理不當,就會構成侵權。因此,學校在執(zhí)行時一定要慎重。

  對此,三門峽市一高政教處處長趙占厚說,因為管理學生時常常缺乏相關依據(jù),他們也很無奈。他希望相關部門出臺一些規(guī)定,好讓學校在管理時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