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靜雯前夫孫志浩(資料圖) 爭女官司持續(xù)了一年多之際,賈靜雯和前夫暫時和解。 昨日記者獲悉,臺灣藝人賈靜雯和前夫孫志浩爭奪女兒梧桐妹監(jiān)護權一事又有新進展,雙方暫時簽下假處分和解書,這意味著,在監(jiān)護權官司還未定案之前,梧桐妹每個月有20天由賈靜雯照顧,另外10天 臺北法院8月底判決梧桐妹的監(jiān)護權由賈靜雯和孫志浩共同監(jiān)護,但實質內容看起來,主要監(jiān)護權判給孫志浩,賈靜雯隨即提出上訴。 今年初法院曾作出假處分,讓賈靜雯每月與女兒同住20天,孫志浩與女兒同住10天,期限至9月底為止。賈靜雯擔心9月期限一到,孫志浩會帶走女兒,因而針對假處分部分與孫志浩方面協(xié)商。據(jù)悉,兩人已就假處分部分和解,雙方仍維持20天、10天的比例照顧女兒。 名詞解釋 假處分:當事人為避免權益受損,向法院申請裁定暫時限制對方做出某些行為。(記者壽鵬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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