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懷疑在加油站工作的妻子有外遇,趙某酒后拿著打火機就來到加油站,揚言要“炸個響”。讓人啼笑皆非的是,趙某還在加油站里撥打110,說自己是危險人物。對于趙某來說,這可能就是一次耍酒瘋,但對司法機關來說趙某的行為有可能危害到大家的安全。近日,嶗山法院一審判決,趙某因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與妻子吵架揚言炸加油站 ????趙某今年40多歲,處于無業(yè)的狀態(tài),十年前他曾因故意毀壞公司財物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5日。趙某的妻子劉某在一處加油站工作。趙某曾經(jīng)懷疑過自己的妻子與領導有不正當?shù)年P系,心理一直不舒服。今年4月的一天上午10點左右,在喝了兩斤多白酒后,越想越氣的趙某來到妻子工作的加油站,并與妻子大吵起來。吵架的過程中,趙某情緒越來越激動,直接掏出火機來到加油機旁邊,揚言要炸毀加油站。隨后,趙某還給妻子的領導打了個電話,表示要“聽個響”。 ????讓人啼笑皆非的是,在這個過程中,趙某還自己撥打110報警電話,稱自己是最危險人物,正在一加油站內,后被趕到的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危害公共安全獲刑3年 ????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加油站內禁止使用明火,趙某當時的行為非常危險,如果加油站發(fā)生爆炸,后果不堪設想。當天,警方就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將趙某刑事拘留。公訴機關認為,趙某的行為應當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責任。趙某也自愿認罪,對公訴機關所舉證據(jù)無異議。 ????法院認為,被告人趙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其行為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待趙某的將是3年漫長的刑期。(許芳 葉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