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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慈善遭遇“中國式”尷尬 富豪財產(chǎn)捐給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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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10-09-17 14:29:04 新華網(wǎng)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壹基金會中斷嗎?”“有可能?!薄皶羞@么嚴重嗎?”“有,你和我,我們都不能理解的嚴重性?!币蓟饎?chuàng)始人李連杰日前回答央視記者的一席話,暴露了民間慈善光鮮亮麗背后的尷尬。

????距離9月29日比爾·蓋茨、巴菲特的慈善晚宴中國行越來越近,一場關(guān)于慈善的討論也越來越火,中國慈善到底該具備何種“中國特色”?民間慈善未來之路該往何方?

????財產(chǎn)捐給“誰”?

????盡管比爾·蓋茨基金會

中國項目區(qū)負責人表示,蓋茨、巴菲特在中國舉辦慈善晚宴不會勸捐,但美國富豪“裸捐”、“半裸捐”的豪情對中國富人階層是一種無形的鞭策。

????最早響應的是“中國首善”陳光標。“在我離開這個世界的時候,將不是捐出一半財富,而是向慈善機構(gòu)捐出自己的全部財產(chǎn)。”本月初,江蘇黃埔再生資源利用有限公司董事長陳光標致信蓋茨、巴菲特信中首先作出承諾。

????9月9日,愛國者總裁馮軍也在微博上公開表態(tài):“自愿在活著的時候,將個人全部財產(chǎn)逐步捐獻給社會,用于公益和慈善事業(yè)?!?月14日,周潤發(fā)接收采訪表示死后將捐出99%財產(chǎn)回饋社會,周潤發(fā)說:“我什么都不想帶走。”

????此起彼伏的響應迎來了許多喝彩,但也有人擔心:他們要將財產(chǎn)捐給“誰”?換而言之,什么才算慈善組織?

????英國《2006年慈善法》第一章規(guī)定:任何民間組織,如果要成為慈善組織,必須達到兩個標準。首先是事業(yè)標準,其次是公益性標準,兩個標準缺一不可,其中民間慈善的事業(yè)性更為重要。所謂“事業(yè)性”, 據(jù)清華大學創(chuàng)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鄧國勝解釋,一個民間慈善基金會要有完備的企業(yè)組織架構(gòu),有明確的基金使用規(guī)定,有穩(wěn)定的資金保證。

????比爾·蓋茨基金會就是一家兼具事業(yè)標準和公益性標準的民間慈善組織。該基金會共有工作人員216人,包括兒童健康顧問、公眾健康管理專家、律師、財務人員等。類似于這樣的慈善基金會在美國有160萬家。而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中國目前登記注冊的民間慈善組織不超過200家,且相當一部分還不是純粹意義上的民間慈善組織。

????壹基金是“黑戶”?

????9月12日晚,著名影星李連杰做客央視并首次對外坦言,壹基金計劃可能面臨中斷。

????壹基金于2007年在北京啟動,與中國紅十字會簽約3年。合同期里,作為民營基金的壹基金掛靠在有公募資格的中國紅十字會名下,借助中國紅十字會的名義向社會公開募捐,從事公募基金會的項目。

????盡管壹基金很有名,但李連杰坦言:“這孩子雖然還健健康康的,但它沒有身份證,沒上學,在月子里沒事,可目前它就會被希望中國公益慈善事業(yè)更加專業(yè)化、透明化發(fā)展的人質(zhì)疑了?!?/p>

????中國基金會分為公募和非公募兩種,公募基金有權(quán)向公眾募捐,而非公募基金無權(quán)向公眾募捐。李連杰表示,壹基金雖然暫時能對外募款,但沒有自己的獨立賬戶和公章,只能使用中國紅十字會的。所以壹基金潛力巨大的手機平臺捐款,因為賬戶的不獨立而在操作上存在重大的不便,無法實現(xiàn)李連杰最初設計的“每人每月最少捐1元,讓小捐款變成大善款”的理念。

????清華大學創(chuàng)新與社會責任研究中心主任鄧國勝表示,壹基金計劃是掛靠在中國紅十字會下面進行公募的專項基金,和中國紅十字會的這種合作方式很獨特。最大問題正如同李連杰提及的,身份不明不白。

????地方政府靈活突破

????9月13日,《湖南省募捐條例(草案)》(下稱條例草案)提請該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會議審議。該條例草案一旦通過,將是國內(nèi)首部對募捐行為作出規(guī)范的地方性法規(guī)?!安粌H可以彌補當前募捐立法的不足,而且可以為國家立法提供實踐經(jīng)驗?!焙鲜∶裾d廳長余長明在會上進行草案說明時如是說。

????在《慈善法》立法工作仍在進行時,地方政府的嘗試已經(jīng)展開。湖南的募捐條例的突破之處就在于擴大了公募主體。除了重申紅十字會、慈善會、公募基金會等公益性社會團體可以依法開展募捐,湖南規(guī)定,依法成立的公益性非營利單位及其他公益性社會團體,經(jīng)民政部門許可,也可以在許可范圍內(nèi)開展募捐。

????湖南的靈活嘗試或許可以幫助類似壹基金之類的民間慈善機構(gòu)從“幕后”走向“臺前”。但僅湖南一地的突破還不足以營造慈善事業(yè)“百花齊放”的局面。有專家指出,目前存在的問題是,如何與現(xiàn)行的法律、行政法規(guī)實現(xiàn)更加有機的銜接;在民政系統(tǒng)內(nèi)部如何落實這一許可事項;如何切實保障募捐的合法、合約和有效率地使用;如何與稅收管理的一些措施配套等。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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