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孝感市中級法院法官馮繽被免職的通知 案情: 曾被拘10日 行政訴訟至今未立案 記者:聽說你曾經(jīng)被拘留過10天? 馮繽:2009年10月底,有一天中午到食堂吃飯,來了兩個警察,說是110的,問我是不是馮繽,說有人報案,說你把你們院長的腦袋打破了。我就告訴他們,院長在前面坐著,你們看一下,是不是腦袋破了。他們說按規(guī)定要我到所里去說。
被拘10天后,我提起行政復議,結果出來再提起行政訴訟,他們說要到孝感市孝南區(qū)法院,我把材料郵寄過去了,后來孝南區(qū)法院直接把這個案子呈報到湖北省高院,請求高級法院指定管轄,因為這個案子涉及到我們中院的院長,涉及到回避,請求湖北省高院指定,但從去年11月到現(xiàn)在,八九個月了,高院都不指定,法律規(guī)定是一個月內(nèi)必須指定,但它就是不指定。 記者:這個案子最終還沒有立案? 馮繽:應該指定管轄,但現(xiàn)在沒有指定,還沒有立案。 記者:誰報的案? 馮繽:不知道。我到現(xiàn)在為止,都不知道有哪些證人,有哪些證言。我被拘留了,好歹也得告訴我啊,什么都沒有。 記者:被拘留當天,你跟院長有沒有發(fā)生過沖突? 馮繽:沒有。以前為他吃飯插隊的事,我說過他,有些言語上的沖突。 記者:有沒有和警察發(fā)生沖突? 馮繽:沒有。 記者:也不存在拿湯勺打他腦袋這件事? 馮繽:那是他杜撰的。 記者:你妻子這個案子已經(jīng)兩年了,對你的家庭有沒有什么影響? 馮繽:就是我妻子沒有上班嘛,收入有影響。從精神層面上講,我們還可以,互相支持。 穿法袍: 我有單位 我是公務員 我懂法 記者:7月30日孝感市政府新聞辦新聞發(fā)布,關于你被免職的原因,你認同嗎? 馮繽:政法委給的理由就是我用湯勺把中院院長的腦袋打了,說我用湯勺打的。法醫(yī)鑒定寫得很清楚,他背上有一個紅包。 有一次是我在勞動局被打,派出所一直不處理。 記者:在勞動局那次,你被打傷了? 馮繽:我不認識他們,他們知道我。 記者:你被打得嚴重嗎? 馮繽:我被打成輕傷了,對方已經(jīng)構成犯罪了,但沒有得到處理。 記者:當年你穿法官服,到湖北省高院申訴,是基于什么目的? 馮繽:只是為了我妻子的案子能夠立案。我們不同意仲裁委的裁決,要求進入訴訟程序,但遲遲未能立案。2008年9月,我就到了湖北省高院申訴,穿著法官服。 記者:為什么穿著法官服上訪? 馮繽:我穿著法袍,可以證明三點:我不是胡攪蠻纏,我是有單位;我是一個公務員,我沒有精神病;法官服證明我不是不懂法。 記者:后來你妻子的案子也就這樣進入訴訟程序了? 馮繽:對,我可以通過訴訟來維權了,湖北省高院指定隨州市曾都區(qū)法院受理,作出了一審判決和終審判決。 記者:法院最終支持了仲裁委的裁決? 馮繽:法院判決最終就是要把這個解除勞動合同認定為有效。所以去年10月我依法向湖北省高院提出再審申請。 記者:這個申請有結果嗎? 馮繽:到現(xiàn)在為止,還沒有結果。法律規(guī)定3個月,現(xiàn)在都10個月了,法院就是頂著,到現(xiàn)在為止都沒有給出一個結果。 記者:你是個法官,無助到這個地步? 馮繽:對啊。我盡我最大努力,來做這個事。 人物介紹:法官馮繽 為了解決妻子的勞務糾紛問題,2008年至今,馮繽已與他所在的孝感中院打了兩場官司。 馮繽原本是湖北省孝感市中級法院的助理審判員,他的妻子胡敏在孝感中院從事保潔員的工作,2008年被清退。馮繽認為,妻子在中院已經(jīng)工作了10年,按照勞動法規(guī)定,中院應該和妻子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不是清退。 馮繽希望通過訴訟解決問題,但法院遲遲不立案。2008年9月,為了能夠立案,馮繽穿上法官服,到湖北省高院門前申訴,最終才得以立案。 不過,在一審判決和二審判決之后,胡敏的主要訴訟請求未得到支持,馮繽遂在去年10月向湖北省高院申請再審,但遲遲未得到回復。于是,今年6月21日上午,馮繽再次身著法官服來到湖北省高院的門前。 不過,還沒有等到湖北省高院是否再審的裁定,他就被所在單位免除了助理審判員的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