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島都市報7月24日訊(記者劉純來) 一男子組織10多名女子從事賣淫,還將賣淫女與客人的交易情況詳細記錄到筆記本上。24日記者從城陽法院了解到,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和組織賣淫罪判處組織者郭某有期徒刑11年,判處帶頭女子郝某有期徒刑6年半。 ????2008年4月至2009年6月,郭某、于某組織賣淫女代某、劉某、宋某、尹某、智某、周某等人在城陽區(qū)多個練歌房、旅館從事賣淫活動,并且將賣淫女交給26歲的女子郝某管理。城陽公安民警查處時從郭某的兩個筆記本中發(fā)現(xiàn),郭某對小姐出臺或坐臺次數(shù)做了記錄,還記錄了收費及提成情況,郭某等人組織10余女子從事賣淫活動證據(jù)確鑿。 ????近日,城陽法院判處郭某犯故意傷害罪和組織賣淫罪,執(zhí)行有期徒刑 11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判處郝某犯組織賣淫罪,判處有期徒刑6年6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提供車輛服務的董某和寧某也分別獲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