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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款旅游豈可“輪崗”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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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10-07-16 13:26:07 新華網(wǎng)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張森林

????江西省豐城市衛(wèi)生局官員在抗洪期間分批外出公款旅游。記者調查獲知,甘志華于7月2日被宣布不再擔任衛(wèi)生局長一職,三天后,其出任衛(wèi)生局黨委書記,該局原黨委書記羅繩芒被調任豐城市黨校常務副校長。豐城市紀委書記陳學軍稱“從局長變成書記,當然是屬于處理”。(7月15日《新京報》)

????中央三令五申嚴禁公款旅游,豐城市衛(wèi)生局官員敢于“頂風作案”,視黨紀國法如同兒戲,本身已情節(jié)嚴重

。當前,全國又正處于主汛期,衛(wèi)生部門承擔著防疫救災的重任,分批外出公款旅游更是涉嫌“玩忽職守,貽誤工作”,因此,理應按照中央要求給予“嚴肅處理”。然而,當?shù)叵嚓P方面的做法卻如同“撓癢癢”,僅僅將衛(wèi)生局局長改任衛(wèi)生局黨委書記,將衛(wèi)生局黨委書記改任黨校常務副校長,并且還口口聲聲“屬于處理”,讓人哭笑不得。

????衛(wèi)生局黨委書記與衛(wèi)生局局長、衛(wèi)生局黨委書記與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皆屬同一級別,而且都是實職,區(qū)別只是崗位不同、職責不同、權限不同。如果這種“輪崗”也算“處理”,不僅法理不通,更是“后果”嚴重:其一,全國各地每年都有大批官員在不同職務之間輪崗,豈不是每次都要“處理”一大片?其二,官員被“免”去行政職務之后,還能在黨內提拔擔任黨委書記,又該如何解釋?其三,官員公款旅游只是換個崗位,是否意味著今后還可以繼續(xù)“游”?

????毫無疑問,“輪崗”不帶有任何處罰性質,所謂的“處理”其實就是沒處理。近年來,公款旅游之所以屢禁不止,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一些地方雷聲大、雨點小,鞭子高高舉起又輕輕落下,即使問題曝光,往往也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結果讓禁令形同虛設,非但沒有產(chǎn)生有效的威懾作用,反倒助長了某些官員公款旅游的欲望。倘若不折不扣地嚴格執(zhí)行中央相關規(guī)定,顯著增加違紀成本,讓公款旅游的組織者、參與者付出沉重代價,還會有人敢公款旅游嗎?

????處理官員公款旅游決不能輕描淡寫地“撓癢癢”。對于公款旅游,尤其是在抗洪的關鍵時期違規(guī)違紀者,必須依據(jù)《公務員法》和《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作出嚴肅處理,這樣才能維護中央禁令的權威,才能有助于遏制公款旅游歪風,才能給廣大群眾一個滿意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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