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歉信
關于隱私權的司法解釋
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收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而且權利主體對他人在何種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對自己是否向他人公開隱私以及公開的范圍和程度等具有決定權。隱私權作為一種基本人格權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
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
侵權責任法7月1日起實施
7月1日起,侵權責任法正式實施,這部法律首次提出“網絡用戶、網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這意味著有關“人肉搜索”的監(jiān)管已經正式入法。
律師告訴記者,依據當事人李品的陳訴以及律師事務所的調查取證,從2010年7月8日左右開始,當事人的肖像權、 財產狀況、個人材料以及當事人不愿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一些情況,在被報道后,迅速蔓延傳播,甚至傳到了國外。當事人還進而被網民野蠻地“人肉搜索”。這一切都給當事人及其家屬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嚴重影響了當事人的個人感情和正常的生活秩序。為此,事務所將代表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訴諸解決。(青島新聞網記者 張國勇)
附 隱私權的范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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