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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擬規(guī)定哺乳婦女實行彈性工作制 網(wǎng)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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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10-07-06 15:38:06 青島晚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記者昨日從市人大獲悉,《青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quán)益保障法〉辦法(草案)》在人大信息網(wǎng)上公開,市民可在7月19日前,登錄青島政務網(wǎng)意見征集欄目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根據(jù)《辦法(草案)》,女職工在孕期、產(chǎn)期、哺乳期,其晉職、晉級、評定專業(yè)技術(shù)職務等方面不受影響。另外,對哺乳期的女職工,可以實行彈性工作制。

????此外《辦法(草案)》規(guī)定,國家機關(guān)、社會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

其他組織,應當有女性領導成員;女性比較集中的,領導成員中女性成員的比例應當相應提高。市、區(qū)(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有女性正職領導。

????另外,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在換屆選舉時,應當做好婦女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推薦、醞釀、協(xié)商和確定工作,正式代表候選人中婦女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本市采取措施,逐步提高婦女代表的比例。 (記者 王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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