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膠州市一建筑公司承擔下南京路與紹興路交界處一處房地產(chǎn)項目,33歲的膠州人楊某知道后,以給工地“看門”的名義進入工地,他糾集多名幫手,揚言要負責工地的沙土等原材料進出,還在工地的入口處蓋起了一排臨時房,將工地大門守住。之后,楊某等人威脅工地項目經(jīng)理必須從他的手中購買建筑材料,否則他會派人采取威脅司機、扎車胎、砸車等方法恐嚇,禁止別人送貨。 楊某控制原材料的進貨 搶劫罪 工地材料隨意偷搶 楊某等人儼然把工地當成了他們的“家”,凡是工地里的東西,他們想怎么處置就怎么處置,有人制止就會遭到報復。去年6月份,楊某幾名手下趁著夜深盜竊工地的鋼管,遭到一名工人的制止后,幾人竟返回“辦公室”,抄起棍棒和砍刀追打工人,甚至將工地施工方的一間辦公室門窗全部砸毀。第二天一早,幾人開著車進入工地,大搖大擺地裝好幾車鋼管、鐵卡子等材料,拉出工地賣進了廢品站,價值20多萬元的材料竟被他們以4000元的價格處理掉了。 詐騙罪 用假名給人打欠條 一方面將沙土高價銷售給建筑工地,另一方面楊某等人還對沙土的源頭打起主意,2009年3月至7月間,楊某指使高某等騙取建筑用沙,并許諾每騙一車沙給高某提成500元,每次高某都會通過打電話等方法,以沙送到工地后立即給錢等謊言,將送沙車騙至工地,可等卸完沙土后再用推脫、威脅、用假名打收條等方法將沙據(jù)為己有。楊某等人交代,每次他們都用假名字給沙土商打欠條,等到對方上門要錢就耍賴不承認,再不行就動手打人。 敲詐勒索罪 別人交易他要提成 控制了整個工地,楊某似乎對自己的“霸道”也心有余悸。2009年7月開始,楊某同意了各項目經(jīng)理自行購買沙土、水泥等原材料的要求,但提出每方沙必須給其20元提成,否則還是不能隨意進貨,各項目經(jīng)理盤算后只好答應,僅沙土一項材料楊某等人就提成近4000元。 盜竊罪 搶來財物逼人“贖”回 2009年6月份的一天晚上,楊某手下提議在工地一號樓附近有打夯機可以偷出來賣錢,楊某就帶人一起引開工地值班人員的視線,讓“另一隊人馬”到一號樓去偷,打夯機被偷出后抬到一輛大貨車上。第二天,楊某對一號樓經(jīng)理講他晚上抓住偷打夯機的人,攔住被盜的打夯機,如果要把打夯機贖回去就得付1000元錢。 尋釁滋事罪 偷來鐵管強賣廢品 2009年7月中旬一天,楊某和手下來到一廢品店,指著老板說沒錢吃飯、吸煙了,讓對方趕緊準備3000元錢,否則砸店,拿不出錢還來。接連兩天,楊某等人果真天天出現(xiàn),最終拿走了1800元。2009年7月下旬一天,楊某等人開車送到廢品站兩根鐵管,廢品店老板不敢收,對方當場就要砸店,因怕惹麻煩,過磅后老板給了3900多元錢,可過了一個小時,幾人又返回廢品站,硬說磅不準,得拉走自己稱量,可鋼管拉走了,先前廢品站老板給付的3900多元錢也跟著 “打了水漂”。 容留賣淫罪 收房租還收保護費 2008年3月,楊某聽說不少賣淫女因為拆遷原先租住賣淫的出租屋被拆了,楊某當即以每間220元至300元的價格租下了錯埠嶺東吳東山村九間平房,然后把所有房間統(tǒng)統(tǒng)租給了這些賣淫女。楊某每月租價只要300元,但每名賣淫女必須每月支付給他500元保護費。 于順 陳楠 強迫交易、盜竊、容留賣淫罪、敲詐勒索罪、詐騙、搶劫、尋釁滋事……工地里剛剛開始拉土石方打地基,楊某就開始組織自己的團伙“進駐”工地,向所有進出工地運送沙土水泥的汽車收取保護費。楊某和手下在南京路上這處工地盤踞了8個月,從中獲利數(shù)十萬元,造成施工方損失近百萬元,而楊某犯下的罪責遠不止此,組織賣淫、盜竊、詐騙工地財物,楊某等人無惡不作,惹下眾怒,最終被市北警方抓獲。昨天,市北法院對楊某等15名被告人作出判決,其中楊某被指控7項罪名均成立,判處有期徒刑18年,并處罰金28.3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