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新址大火燃燒時的情景。(資料圖片) 3月22日,央視大火案一審開庭審理。很多市民辦理央視大火案的旁聽證。CFP圖 ????昨日下午1時,隨著法槌的落下,央視大火案在北京市二中院連續(xù)審理兩天半后宣告結束。由于案件重大復雜,法院將擇日進行宣判。 ????法庭上,央視新址辦原主任徐威等多名被告人放棄了自我辯護,多名辯護律師代表被告人及被告人家屬,向大火中犧牲的消防員張建勇表示真誠致敬與 ????失火錄像成呈堂證物 ????央視大火后,一度傳聞元宵節(jié)當晚央視曾架設多臺攝像機拍攝焰火,但這份影像資料始終沒公開過。昨天在法庭質(zhì)證的最后階段,此影像終于在法庭上曝光。 ????據(jù)了解,當庭播放的錄像經(jīng)過剪輯,清晰地再現(xiàn)了煙花燃起至大樓被火吞噬的過程。從畫面分析,3臺攝像機機位分別位于國貿(mào)中心高層、東三環(huán)京廣橋上中心隔離帶和央視新址院內(nèi),遠、中、近景齊全,足見當初有關人員留存焰火錄像的用心良苦。只是這段錄像如今變?yōu)榭胤匠侍米C物,是大火發(fā)生、發(fā)展全過程的有力見證。尤其是央視新址服務樓前的機位,攝像師在發(fā)現(xiàn)樓頂冒煙后并未停機,跟蹤拍攝下配樓大火焚身的觸目驚心一幕。 ????據(jù)稱,錄像是在法庭內(nèi)的大屏幕電視上播放,音響震耳,感受震撼。一開始播放焰火畫面時,留著一大把山羊胡的徐威歪著腦袋,靠在椅背上觀看。當畫面切換為樓頂冒煙、警笛聲響起時,徐正了正身子,微微皺起了眉頭。被告席上的其他被告人大都看得很認真,也有人埋下了頭,似乎不堪回首。 ????控方釋疑“抓捕擴大化” ????央視大火案自偵辦以來,始終存在抓捕人員眾多、追究刑事責任范圍擴大化的質(zhì)疑。在兩天來的庭審辯論中,控方首次闡明了21名被告人均構成危險物品肇事罪的完整法律邏輯。 ????公訴人表示,央視新址為重點建設單位,屬于重點消防單位,是《北京市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規(guī)定》明令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qū)域。禁止明火的標識也明顯地懸掛于工地現(xiàn)場,相關被告人應當明知,對此具有共同注意義務。各被告人可以預見或應該預見違規(guī)燃放煙花爆竹可能導致火災的后果,卻因過于自信或疏忽大意,沒有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 ????控方認為,劉發(fā)國、沙鵬等被告人出于利益,違規(guī)銷售、運輸、儲存、燃放煙花,央視新址辦等單位相關責任人沒有阻止煙花燃放,并提供協(xié)助,均構成共同過失犯罪,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對于央視大火的社會危害,公訴人指出,除了火災造成的直接損失,大火還導致央視新址延遲交付、巨額的維修費用,以及周邊居民的恐慌。公訴人指出,中央電視臺是我國惟一的國家級電視臺,從某種意義上說代表了國家形象,央視新址大火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舉世震驚。 ????責任劃分引起辯方異議 ????控方將21名被告人承擔的責任分為3等。其中,控方認為徐威作為央視新址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工地安全工作,卻無視有關規(guī)定和消防責任,濫用權力,擅自決定組織煙花燃放事宜,不聽民警勸阻,是造成火災事故的主要責任人。 ????控方同時將劉發(fā)國、王世榮等12名被告人列為火災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其中包括5名央視員工和兩名施工單位項目副經(jīng)理。余下8名被告人的行為被控方認定為“導致火災發(fā)生”。 ????這一劃分馬上引起辯方異議。多名央視新址辦被告人表示,他們是按照徐威的行政要求,履行正常的行政執(zhí)行。民警到現(xiàn)場都沒能阻止煙花燃放,作為不負有安全管理責任的下級,他們沒有權力阻止,也沒有能力阻止。前幾年燃放都沒事,也沒人管。新址辦這次傳達燃放煙花事宜時,并未告知此次燃放的規(guī)模和方案,連徐威都不知道是屬于A類煙花燃放,他們更無從得知。 ????而來自施工單位被告人的辯護律師稱,在建筑行業(yè),業(yè)主處于強勢地位人所共知,作為施工方,通常要服從業(yè)主。雖然施工方有保護工地消防安全的責任,但這種責任是指生產(chǎn)過程中的安全,不應包括業(yè)主單位人為破壞的情況。如果說不制止就是犯罪,不阻止就構成對危險物品的違規(guī)使用,理由牽強。有律師在法庭上指出,要分清承擔黨紀政紀責任、一般違法責任與犯罪的刑事責任的區(qū)別。 ????律師建議突破法定量刑 ????由于危險物品肇事造成嚴重后果的量刑區(qū)間在3年到7年,所以各辯護人對此集中火力,希望法庭采納突破法定量刑處罰的意見。律師們提出,對于共同過失犯罪,各被告人應按照各自作用大小承擔責任,由于各被告人在案件中所起作用懸殊,應該在處罰中予以體現(xiàn),讓輕者輕、重者重。 ????還有多名被告人對自己的到案經(jīng)過被認定為“抓獲”表示不滿。他們提出自己是在接到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后,就趕到派出所。從法律上說,逃跑后主動投案都可以算自首,他們配合前往公安機關不應該按“抓獲”論處。對于警方電話通知到案算不算自首,法律上并無相關規(guī)定。對此,律師稱應為自首,但公訴方則認為,只有主動投案才能認定為自首。 ????徐威主動攬責希望從輕 ????“是我的決定給大家?guī)砹寺闊??!狈ㄍド?,徐威毫不回避自己應當承擔的主要責任。從他的言語中可以明顯地聽出,他對于因他牽連其中的手下員工帶有愧意,并將責任大包大攬過去?!凹偃缢麄冋J為自己無責任,我有責任,那我概不否認?!毙焱f。 ????作為單位的領導,徐威在法庭上也沒有忘記對一起受審的手下員工作出諸如“工作積極、平時表現(xiàn)不錯”這類的成績上的肯定,還勸其他被告人認罪。對于領導的高度評價,鄧炯慧還當庭表示了感謝。 ????最后陳述階段,徐威態(tài)度誠懇地說:“對這起火災,我的心情非常沉重,建設單位(新址辦)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由于自己的過失,使得央視工程受到這么大的損失,也影響了央視的形象,我非?;诤?。借此,對央視全體員工說聲對不起,也對這次事故中受到傷害的人表示歉意!本案牽連多人,我的內(nèi)心很不安。我接受法院的判決,一定會認真反思,希望媒體給予公正的報道。感謝幫助我的人,感謝公安機關、檢察院和法院……” ????辯護人認可徐威有責任,但認為徐威在失火前采取了防范措施,大火是由煙花公司燃放導致起火,徐威沒看過燃放方案,并不知道相關規(guī)定。辯護人認為,徐威在整個事故中應負次要責任。該律師最后表示,徐威到案后始終如實供述,態(tài)度誠懇,希望法庭予以考慮,建議對徐威從輕處罰。 ????綜合《北京晚報》、《北京晨報》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