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霞一看到兒子申凱做城管時的照片就哭。兒子死后,她不敢再看那些照片。 張晶無法接受自己丈夫被判處死刑的事實。 2009年11月15日,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夏俊峰的行為構(gòu)成故意殺人罪,判其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 去年5月16日,夏俊峰在出攤后,尚未擺好炸串用具,就被沈陽市城管執(zhí)法局沈河分局的申凱、張旭東、張偉等執(zhí)法人員帶走。 在局里,夏俊峰 事后,夏俊峰逃離現(xiàn)場,沒跑多遠就被抓獲。 張晶至今仍相信,丈夫夏俊峰是被毆打后才持刀防衛(wèi)的。 “刺頭”小販當街被打 夏俊峰被當?shù)爻枪苷J為是“刺頭”,不服管,去年5月16日多名目擊者看到他被城管毆打后帶走 張晶記得,丈夫出事的那天是星期六。 當?shù)匦∝渹兊慕?jīng)驗是,平時11點左右城管執(zhí)法人員去吃飯,大家就出來擺攤。 但想著是周末,兩口子10點多就出攤了。擺攤的工具很簡單,一輛沈陽人說的“倒騎驢”,就是一輛三輪車,煤氣罐子上支一口油鍋,賣的是雞柳、香腸之類的小吃。 風雨壇街和南樂郊路交叉路口,挨著沈陽最大的批發(fā)市場五愛市場,人流量大。夏俊峰夫婦倆于2008年的10月開始在那兒擺攤。 事發(fā)那天,夏俊峰看見城管執(zhí)法車后,推著車子就跑。執(zhí)法人員追出很遠,將他攔下,并要扣他的煤氣罐。 “當時上來十個人圍著打我老公,我上前護著他,一個人把我拉了出來,我一下跪倒在地?!睆埦дf。 張晶稱,當時她跪著大喊,“別打了,東西都給你們,別打了。” “執(zhí)法的人扯著小伙的脖領(lǐng),邊打邊推,還用腳踢。”當時路過現(xiàn)場的尚海濤對記者說。 另有多名目擊者向記者證實,他們現(xiàn)場目睹夏俊峰遭到毆打,并被執(zhí)法人員拽上執(zhí)法車帶走。 “平時其他小販都服管,只有夏俊峰不服管,多次警告他不許上馬路擺攤,但他不聽?!?月18日,沈陽市城管行政執(zhí)法局沈河分局一名副局長說,夏俊峰成了一個“刺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