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夢閣俱樂部。資料圖片 牟利 “黃賭毒”斂財上億元 為牟取巨額經濟利益,該團伙大肆組織婦女賣淫等違法犯罪活動,大肆販賣、運輸毒品。在澳門從事洗碼活動,非法組織境內私營企業(yè)主到澳門賭博,獲取巨額傭金。 2001年9月至2008年2月期間,陳明亮以“云夢閣”俱樂部招聘“總經理”、“部門經理”等方式,先后網羅黃全德、魏玉濱、張濤、李偉、陳曉兵、張永剛、 2006年至2009年6月期間,陳明亮、雷德明等人共同出資,先后以鐘立彬、陳曉兵的名義,在澳門開設兌碼戶口,組織內地私營企業(yè)主數十人到澳門賭博,為其提供巨額賭資,非法獲取賭城返還的兌碼傭金共計港幣5880萬余元。同時,以涉黑組織的強勢地位插手各類糾紛,獲取非法收入近6000萬元。 2005年3月至2009年1月期間,周勇(大)等人多次從云南販運毒品回重慶販賣,被警方查獲的毒品共計16032.8克,其犯罪行徑被市禁毒總隊原副總隊長羅力(另案處理)發(fā)現后,周勇(大)通過李家斌、雷德明向羅行賄,化險為夷,逃避法律的制裁。 庇護 黑白兩道“保駕護航” 為增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隱蔽性,提供掩護,維系其發(fā)展壯大,陳明亮積極向政治權力領域滲透,謀求主流社會的認可,別有用心地混進“人大代表”隊伍,并吸納同樣身為紅頂商人的賀倫江成為其組織成員。按照與馬當的分工,以發(fā)紅包、送禮品及消費卡等方式,拉攏、腐蝕彭長健、羅力(另案處理)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作為自己的“保護傘”,謀求對“云夢閣”和大世界酒店的庇護。 另一方面,陳明亮等人又從黑道上下工夫,不斷物色“能站得出來的”人選,采用暴力手段為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駕護航”。他們先后網羅了雷德明、李家斌等大批具有一定“江湖地位”的刑釋人員,攜帶槍支、彈藥、砍刀等兇器,大肆實施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強索債務等暴力犯罪活動,樹立強勢形象。 據悉,此次被指控的34人中,有10人曾蹲過監(jiān)獄。 強勢 “江湖110”擺平糾紛 陳明亮涉黑團伙形成時間長、規(guī)模大、人數多。該團伙長期以“云夢閣”俱樂部和大世界酒店為據點,集中進行議事、工作安排和吃喝玩樂等,他們有著較明確的分工,形成了塔式的組織領導模式。該團伙成員在許多場合叫稱自己就是“江湖110”,能擺平糾紛,讓市民聞之色變。 2006年,一私營老板在澳門賭場參賭,欠下了陳明亮、雷德明等人600萬元賭債。之后陳明亮、雷德明等人多次采用威脅手段強索賭債,對方走投無路,被迫將自己經營的9輛客車及經營權予以轉讓,加上家人的房屋抵押貸款,還清了賭債。 為了爭面子、追債務、解私怨,陳明亮涉黑團伙中那些“能站得出來的”打手們,大肆以暴力、威脅、滋擾等手段,有組織地進行故意傷害、非法拘禁、強索債務、插手糾紛等違法犯罪活動,強索賭債4300萬元,攜兇器打殺致1人死亡、5人重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