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江蘇淮安一賣豆餅的老太途中撿到1700元現(xiàn)金,幾經(jīng)周折找到失主全額歸還。失主卻堅稱丟了8200元少了6500元,將老太太告上法庭,所以堅決要求她返還另外的6500元。(見11月26日《揚子晚報》) ????看完這則新聞,相信大家會自然聯(lián)想到南京的彭宇案——公交站臺幫扶老人卻被告上法庭。賣豆餅的老太成被告,再次讓人感慨:以后誰還敢做好事啊。與此同時,網(wǎng)友把失主罵了個狗血噴頭,并 ????為什么失主的做法會引起普遍的反感,而拾金者卻得到普遍同情?道理很簡單,人家撿到了錢,拾金不昧,主動還給了你,你不僅不感激,還恩將仇報,反咬一口,這豈不是太不講良心?想想看,人家要是“拾金而昧”,完全可以不吭不哈地把錢裝到自己口袋里,何必主動去尋找失主!又何必扣留你的6500元,只還其中一少部分?顯然,這失主太不厚道了。 ????可是,失主難道真的就是天生的小人嗎?他難道一點都不懂知恩圖報,非得在這個時候訛人一把嗎?這的確是個問題。當被問及為什么要將周翠蘭告上法庭時,周繼偉說:“現(xiàn)在周圍人都知道此事,也有人說我在訛她錢,為了還我自己一個清白,所以我一定要將她告上法庭?!睘槭裁次覀兙筒荒芟嘈胚@個不幸的丟錢人呢?也許他說的完全是真實的,只是我們不愿意相信罷了。而一個人,當他丟了那么多的錢,拿回的卻是可憐的一點點,他應(yīng)該怎么辦?是悄悄地,自認倒霉,還是說出真相,接受輿論的審判?面對這樣一個窩火的現(xiàn)實,失主其實一開始就被置于被動的位置。他要說出真相,肯定要受到輿論譴責和道德的審判。而當一個人的道德受到了詰難,選擇法律,讓法庭來一個判決,還自己一個清白,難道不也是順理成章的嗎? ????所以,當事情的真相沒有徹底搞清之前,任何想當然的道德指責,都難免是輕率的,不負責任的。一個頗為尷尬的現(xiàn)實是,當我們的社會普遍喪失了誠信,我們不得不以法律來介入和干預(yù),這就勢必讓業(yè)已滑坡的社會道德雪上加霜。我們固然不能以道德代替法律,也同樣不能以法律代替道德。事實上,法律每一次介入道德,都是道德淪喪的一次無奈,所謂世風日下,人心不古,這樣的感嘆,我們聽了何止百年。 ????如今,當我們再次因為這一事件而感嘆“以后誰還敢做好事”的時候,何不靜下心來,認真地想一想:為什么我就不能憑著自己的堅守,讓日益滑坡的道德得到修補?如果說拾金不昧是傳統(tǒng)美德,那么,我們豈能因為有人“拾金而昧”便對它產(chǎn)生懷疑,又豈能因為有人對拾金不昧缺乏尊敬,便放棄對這一傳統(tǒng)美德的禮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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