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的女“黑老大”謝才萍再次顯示了她的威風。只不過,她的這次“威風”不是耍在她的賭場,而是耍在法庭上;她的這次“威風”不是在被捕之前,而是在法庭受審宣判之后。她的這次“威風”,就是被有的媒體大肆傳播的她惡狠狠地罵公訴人和審判長“不得好死”! ????作為“黑老大”、特別是個性十足的女“黑老大”,謝才萍在法庭上爆點粗口、說點臟話甚至狂罵別人,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一個飛揚跋扈的“女黑 ????“黑老大”過堂受審對于普通百姓來說可以說是人人都拍手稱快,據(jù)說在審判謝才萍的法庭外面,就有不少沒能進入法庭的群眾希望“來個直播,也好看看黑老大是個什么樣子”——孰料,在對待如此嚴肅的正邪決斗新聞報道時,一些媒體卻著意渲染“女黑老大怒罵法官”這樣的噱頭!難道,“女黑老大法庭撒潑”就是當天審判最大的新聞價值所在?難道,公眾媒體為了自己的銷量和點擊就可以這樣地來大肆渲染“黑老大”們的“獨特個性”? ????狂炒“女黑老大罵法官”這種噱頭,讓人非常擔心某些一貫標榜“責任”、“良知”的媒體,在真正面臨正與邪、善與惡的抉擇時,會不會因為一己私利而放棄責任傳媒、良知傳媒應該保持的立場?這樣的擔心并非杞人憂天!11月4日,南方某報以“東莞特大涉黑案開審,團伙成員‘個性’出庭”為題報道某“黑社會”團伙出庭受審——但讓人想笑又笑不出來的卻是,該報道用為“噱頭”的大幅圖片,卻是黑社會團伙成員們一個接一個地捉住前面一人的衣服、“老鷹捉雞”般的出庭鏡頭! ????本人孤陋寡聞,不知國家法律有無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當庭大罵法官”是否該罪加一等;也不知道犯罪嫌疑人“老鷹捉雞”般連串出庭是否算是藐視法庭——但我猜測每個有正義感的公民面對這樣的一幕鬧劇,心里更多的會是憎惡或憤慨,而不是某些媒體期望讀者產(chǎn)生的獵奇、好笑、或趣味;法庭代表著法律的尊嚴,是神圣而不容褻瀆的,特別是代表正義審判邪惡的“黑社會”時更是如此,決不允許被某些媒體用“噱頭報道”來加以“幽默”或曲解! ????——所以本人想問,某些媒體以渲染報道“黑老大的個性”為由頭,將原本十分莊重嚴肅的報道弄得十分娛樂十分媚俗甚至是整得不倫不類,不知道是在變相地為“黑老大的個性”而擊節(jié)喝彩、還是想公然挑逗社會民眾的良知底線??。ㄎ?渝西鋒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