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偉 ????為了結拜弟弟李曉君的“遠大”前程,江西省某學院計財處出納鄒麗在13年的時間里,又是借新債還舊債,又是在正規(guī)賬戶間反復對倒資金,把她經管的公款倒騰來倒騰去,結果倒騰出一個743萬余元的大窟窿。(2009年9月1日《檢察日報》) ????真是不說不知道,一說嚇一跳。一個小小出納竟然挪用700萬多公款,為一個“無情無義”的所謂結拜弟弟,而且13年沒人發(fā)現(xiàn),讓人感動既荒唐,又震驚。 ????荒唐的是出納鄒麗既不為所求,也不為所得,卻“心甘情愿”地去挺而走險、去以身試法,先是用存單作為質押擔保為結拜弟弟辦理質押貸款,后是挪用單位賬外資金和經管的應入賬而未入賬的職工建房款、學生學費等,來填補結拜弟弟留下的貸款窟窿,再后來就將手伸向了單位的賬戶資金,如此倒騰來倒騰去,最終把自己“倒騰去”監(jiān)獄14年,她的結拜弟弟李曉君也被江西省贛州市中級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 ????震驚的是13年,不說多少個日日夜夜,就說多少個工作日吧,竟然讓鄒麗“神不知鬼不覺”地“倒騰”,難道就沒有一個領導“過問”一下計財處的工作,就沒有一個管理部門來“看看”該學院的帳目。如果不是2008年9月16日,計財處負責人在進入網上銀行系統(tǒng)查看銀行賬戶余額時,發(fā)現(xiàn)網上余額比上月報表余額少了近400萬元,便立即向鄒麗詢問。鄒麗見領導有所察覺,第二天一早就急忙來到銀行,還想繼續(xù)“倒騰”。結果因轉賬數(shù)額巨大,銀行打電話 ????贛州市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認為,鄒麗之所以能在13年內屢次挪用公款700余萬元,而且無人察覺,除了她本人法律意識淡薄外,發(fā)案單位資金管理混亂、監(jiān)督機制缺位是主要原因。 ????我感到,辦案檢察官的分析,可謂一針見血,準確到位,確實值得我們警醒反思。 ????縱觀少數(shù)財會人員職務犯罪的手段,大多是圍繞財政資金的“收”、“支”、“轉”等環(huán)節(jié),采取收入不入賬、少入賬或亂入賬等方法,貪污、侵占、挪用公款;或通過虛列支出、虛開發(fā)票、重復報支等手法,套取現(xiàn)金,與他人私分或個人獨吞。如此雷同的作案手法而又能頻頻得逞,正是由于財務監(jiān)管不到位所造成的。所以,辦案檢察官提醒,規(guī)范資金管理、健全監(jiān)督機制、加強對財會人員的監(jiān)管教育,是預防類似案件發(fā)生的關鍵。 ????對此,各級各部門務必保持高度清醒,要深刻吸取鄒麗的教訓,圍繞財務監(jiān)管建立健全各項財務制度,堅持依靠制度規(guī)范財務行為,建立健全對財會部門和財會人員的監(jiān)督機制,定期對會計資料進行內部審計,加強對財務的復核、檢查,切實做到賬賬相符。同時對經管單位公款的財會部門重要崗位的人員,也應定期輪崗交流,這樣財會人員一旦發(fā)生了違法犯罪行為,也能及時發(fā)現(xiàn)。否則,很難保證不會被“王麗”、“張麗”們再來“倒騰”1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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