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近日對3起特別重大生產(chǎn)安全事故的調(diào)查處理報告作出批復,認定這3起事故均為重大責任事故。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70名事故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59名涉嫌犯罪的責任人已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被處理的人員當中,不乏黨政領導干部。這些干部的政治生命何去何從,不能稀里糊涂。 ????關心干部的政治生涯,其實就是關心責任事故中的責任究竟能夠起多大作用。這其中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某個干部在事故中到底應承擔多大的責任,為什么會承擔這個責任;二是某個干部會不會因為責任導致政治生涯的結束。如果一個干部剛剛到某地就任,某地就發(fā)生了重大責任事故,于是這個干部不得不站出來承擔責任,被外人認為是“冤大頭”,那就得思考為什么會有“冤大頭”的出現(xiàn),為什么真正該負責任的人不出來擔負責任?因為如果“冤大頭”存在,按照官場常理,通常會為“冤大頭”安排出路,久而久之,“冤大頭”被安排了出路,不冤的人也可能會被安排出路。到最后,責任便被虛化了。 ????理解了干部在責任事故中所扮演的角色和命運,才能理解為什么那么多問題官員可以上演復出秀。承擔責任有什么大不了的,承擔責任可以保 ????如果讓官員的責任處罰僅僅變成一場糊弄百姓的游戲,那么處罰也許可以在開始的時候平抑民間憤怒,但久而久之,這樣的游戲被看穿,再玩的話不僅官員累,百姓也累。從彭水詩案到周老虎事件,從甕安事件到三鹿奶粉事件,被問責官員復出的時間呈遞減趨勢,先是半年,再到兩三個月,再到幾周,及至最近的5天,時間越來越短,卻仿佛是在嘲笑行政問責制度。責任處罰原本是要官員承擔責任的,如今卻變成了保護官場的護身符,這豈非是南轅北轍? ????要想問責制度落到實處,就必須多關心干部的政治生涯,即使復出也不能平級甚至提拔任用,至少也應當降職。如果因為問責制度而打破“能上不能下”的干部任用傳統(tǒng),也算是一個意外的驚喜。 ????(責任編輯:齊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