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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yè)人員劫殺男新聞播音員被執(zhí)行死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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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wǎng) 2009-07-25 11:41:38 蘭州晨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無業(yè)人員劫殺新聞播音員被執(zhí)行死刑

????蘭州晨報2005年12月27日刊發(fā)過的相關報道

????7月24日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達的執(zhí)行死刑命令,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劫殺蘭州某新聞單位播音員,犯搶劫罪、故意殺人罪的蘭州無業(yè)人員王龍驗明正身后執(zhí)行注射死刑,當日被執(zhí)行注射死刑的還有奸殺幼女,犯故意殺人罪、強奸罪的榆中農(nóng)民馬俊華。

????接待“好友” 播音員引狼入室

????2005年12月23日下午,蘭州某新聞單位一名

年輕的國家二級男播音員被人發(fā)現(xiàn)慘死在居所內(nèi)。案發(fā)后,城關警方20小時破獲命案。兇手王龍和張金海先后落網(wǎng)。25歲的蘭州無業(yè)人員王龍祖籍遼寧海城市,1999年曾因搶劫罪在西寧市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2005年12月19日,王龍與18歲的景泰農(nóng)民張金海在白銀相識的當晚,便合伙打劫了一女子200多元現(xiàn)金。次日,二人來蘭后,又在火車站附近搶劫一女子現(xiàn)金70元。后二人覺得搶劫斬獲少風險大,便商議干個“大活”,王龍當即將“獵物”鎖定為先前認識的播音員李某。12月22日晚10時,兩人在了解到李某一人在家后,提著一瓶酒去“訪友”。被李某熱情地請進房中后,3人開始閑聊。次日凌晨4時許,王龍張口借錢,李某二話沒說便掏錢。王、張二人借機將李某壓倒,用床單布條將李某五花大綁。李某哀求兩人不要傷害自己,稱自己的銀行卡內(nèi)有錢,并說出了密碼。當日上午,王龍拿著李某的銀行卡去自動取款機上取了1000元錢,在證實密碼無誤后,兩人殘忍地將李某勒死,并將尸體藏匿于床箱后逃離。2006年10月31日,蘭州中院以故意殺人罪、搶劫罪對王龍、張金海分別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王龍以自己協(xié)助警方抓獲張金海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為由,認為量刑畸重提出上訴。省高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后,認定其上訴理由不成立,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法院核準。

????酒后施暴奸殺8歲幼女

????現(xiàn)年35歲的榆中縣農(nóng)民馬俊華,曾因犯盜竊罪服刑5年。2006年9月9日下午,醉酒的馬俊華到朋友李某家中,沒見李某只看到李某8歲的女兒小潔(化名)在院內(nèi)玩耍。馬俊華見狀突起惡念,說帶小潔去找李某,小潔不知是計,便跟了去。一會兒搭車,一會兒步行,馬俊華將小潔帶到了興隆山一偏僻處。小潔見狀鬧著要回家,卻被兇相畢露的馬俊華拖到了林子深處慘遭奸污。事后,害怕小潔說出真相,馬俊華又持石頭猛砸小潔頭部,直至小潔當場死亡,隨后,馬俊華逃離現(xiàn)場。案發(fā)后,榆中警方很快鎖定了馬俊華。2008年1月16日,蘭州中院以強奸罪、故意殺人罪判處馬俊華死刑后,馬俊華以自己不在案發(fā)現(xiàn)場為由提出無罪上訴。2008年12月10日,省高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后,根據(jù)現(xiàn)場勘查筆錄、生物物證等物證作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并依法報請最高法院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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