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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人行賄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長郭生貴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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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 2009-07-13 14:05:38 京華時報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包括2名律師1名法律工作者及1名個人

????(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長郭生貴因貪污受賄700余萬,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zhí)行后,該案并未就此結束,相關涉案人員相繼獲刑。

????記者昨天獲悉,又有2名律師、1名法律工作者及1名個人因向郭生貴行賄,被石景山法院一 審認定構成行賄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6年至免予刑事處罰不等。

????張汝平 簽借條掩行賄事實

????相關材料證實,郭生貴收到

的第一筆200萬的行賄來自法律工作者張汝平,張在案發(fā)前的身份是北京平遠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總經理。

????記者通過庭審材料核實,1999年至2002年,張汝平在北京市宜君律師事務所擔任法律工作者期間,經郭生貴介紹,先后代理了在西城法院訴訟的多起案件。張汝平通過郭生貴之弟張鳳海(已判刑),多次向郭行賄共200萬。

????據(jù)悉,郭生貴將案源介紹給張汝平,為了表示感謝,張陸續(xù)給答謝費,這都記錄在張鳳海的“收款記錄”中。

????為掩蓋行賄的事實,2002年3月,以張鳳海購買住房為由,分16次向張汝平借款200萬,簽了虛假的借條。

????據(jù)悉,2007年9月,張汝平被取保候審,隨后脫保潛逃。2008年1月,經群眾舉報,被網上追逃的張汝平被抓獲。

????鄔民 代理費雙方五五分

????2002年初,律師鄔民與郭生貴達成一致協(xié)議:郭為其介紹案源,代理費平分。

????2002年至2005年間,鄔民多次給予郭生貴賄賂款共108萬,并約定其中73萬暫存于鄔民處。

????鄔民書寫了一份案件清單,并經郭生貴確認。截至2005年11月,郭為鄔民介紹或提供幫助的案件為21件。

????如北京君合公司的案件在西城法院進入執(zhí)行階段,但截至2004年底,執(zhí)行工作沒有實質性進展。為加快執(zhí)行速度,該公司委托鄔民代理執(zhí)行案件,案件執(zhí)行期間,鄔民曾多次安排該公司負責人與郭見面,請求郭協(xié)調執(zhí)行部門加大案件執(zhí)行力度。

????2007年6月,鄔民被立案偵查。庭審中,鄔民表示自愿認罪。

????高桂蘭 在辦公室給“提成”

????2006年,北京市德政律師事務所律師高桂蘭,在郭生貴的介紹下,代理在西城法院訴訟的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勞動爭議案,收取代理費63萬。

????承辦該案的人證實,郭生貴曾過問案件的審理情況,并在得知另一方當事人無勝訴可能的情況后,多次催促盡快結案。

????高桂蘭在相關材料中陳述,案件審結后,郭生貴多次向她索要代理費提成。隨后,在郭生貴的辦公室,她給予郭5萬元。有意思的是,時任西城法院副院長婁冬梅(另案處理)的證言顯示,“郭生貴曾講,他給一名姓高的女律師介紹案件,但高未按承諾給付郭好處費”。

????2007年9月22日,北京市紀律檢查委員會辦案人員在向高桂蘭詢問情況時,高供述了上述事實。庭審中,高桂蘭自愿認罪。法院認定其構成行賄罪,鑒于其在被追訴前能夠如實供述,依法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蔣立華 行賄8萬保住違建

????大膽向郭生貴行賄的不僅有律師,還有個人。

????2003年,蔣立華的岳母因在西城某胡同私建房屋,被規(guī)劃局確認為違法建設,并作出限期拆除的處罰。被處罰人不服,向西城法院提起訴訟。蔣立華作為委托代理人,找朋友婁冬梅予以關照。婁冬梅找郭生貴幫忙,并引薦雙方見面,蔣立華表示可給予8萬好處費。

????據(jù)悉,郭生貴建議蔣立華撤訴。隨后,郭利用職務之便,找西城區(qū)規(guī)劃局協(xié)調,蔣立華的違建得以保全。2003年底,蔣立華按約通過婁冬梅給予郭生貴8萬元。

????2007年,蔣立華主動到偵查機關接受調查。

????■相關新聞

????行賄原辦公室主任一公司受罰20萬

????記者昨天獲悉,石景山法院認定,向西城法院原辦公室主任兼審判辦公大樓籌建辦公室副主任楊慶國(已判刑)行賄的單位和個人也被究刑責。其中一單位因犯單位行賄罪,被處罰金20萬。

????2006年,北京深藍華岳防范技術有限公司,通過楊慶國的幫助,違規(guī)獲得西城法院安檢設備采購項目。公司法定代表人陳雪勇給予楊慶國及其同學白長友(已判刑)好處費40萬。法院認定,該公司及陳雪勇構成單位行賄罪,對該公司處罰金20萬;陳雪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另2006年間,管英玲通過楊慶國的幫助,違規(guī)以山東華杰廚業(yè)有限公司的名義獲得廚房設備采購項目。管英玲使用個人資金向楊慶國、白長友行賄20萬。

????2008年7月,管英玲投案自首。法院審理認定,其構成行賄罪,鑒于其自首,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王麗娜)(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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