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6月15日訊住在即墨市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的三歲男童小瑞(化名)通過即墨某商場逆行的自動扶梯時不慎摔倒,左手食指被擠斷。15日,記者從青島市中院獲悉,由于小瑞的母親監(jiān)護不力,青島市中院終審維持商場只承擔10%責任的判決。 ????2008年8月5日9時許,小瑞跟隨母親高某到即墨某商場購物,兩人準備通過該商場的一樓自動扶梯上行,結果小瑞不慎誤入下行扶梯,摔倒后被扶梯擠斷左手手指。事發(fā)后,商場立即 ????即墨法院認為,商場使用的扶梯經(jīng)有關部門定期檢驗合格,并在兩行扶梯中間豎立了警示標牌。高某作為成年人應當認知乘坐扶梯的基本常識以及辨別扶梯運行的上下方向,而高某帶小瑞從往下運行的電梯上逆行,致使小瑞受傷,屬于對小瑞的監(jiān)護不力,高某應對其監(jiān)護不力承擔全部責任。但小瑞相對于商家來說屬于弱勢群體,跟隨母親前往商場購物,應視商場為受益人,故商場對小瑞致傷的經(jīng)濟損失應予以適當補償,以10%的損失為宜,即7907.80元。 ????高某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青島市中院,結果被駁回。記者 郭強 通訊員 法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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