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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2009年考錄公務員報考指南
 

青島新聞網 2009-02-20 20:15:17 青島人事政務網

  現(xiàn)有新聞評論 新聞報料

    一、這次招考公務員的范圍及條件是什么? 答: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公務員基本條件,并符合擬任職位所要求的下列條件:

    1、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3年2月18日至1991年2月18日期間出生)。

    2、報考鄉(xiāng)
鎮(zhèn)機關的,須具備大學??萍耙陨衔幕潭?其中大學專科畢業(yè)的須具有山東常住戶口,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應屆??飘厴I(yè)生) ;報考其他機關的,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經錄用主管機關批準的招考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詳見錄用計劃)。

    青島市公安機關、監(jiān)獄機關、各區(qū)市法院、檢察院面向社會招考工作人員工作分別按《2009年青島市考試錄用公安人民警察簡章》、《2009年青島市考試錄用監(jiān)獄機關公務員(人民警察)簡章》、《山東省法院系統(tǒng)2009年統(tǒng)一招考法官、書記員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員簡章》和《2009年山東省檢察系統(tǒng)招考檢察官及其他公務員簡章》的規(guī)定辦理。

    二、填報報考職位時要注意哪些回避問題?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考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上述回避關系的職位。

    三、現(xiàn)役軍人、在職公務員可否報考? 答:在我省縣級以下機關工作滿五年(含試用期)以上的縣級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已具備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不能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2005年以來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作弊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公務員處理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xiàn)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高校畢業(yè)生,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四、留學回國人員報考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上網()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五、報考者可否同時報考多個職位? 答:每人限報一個部門和職位,報考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報報考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用人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六、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yè)生是否可以報考? 答: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yè)生取得畢業(yè)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七、對畢業(yè)生的學歷及相關證書獲得時間有什么要求? 答:當年畢業(yè)的各類成人高校大學??飘厴I(yè)以上學歷人員報考,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必須在報名開始日前取得,在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查時必須出具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否則,不能安排參加面試;200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

    八、對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職位如何處理? 答:對最終確定的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錄用人數3倍的招考部門或職位,計劃錄用1人的,原則上取消錄用計劃;計劃錄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錄用計劃。

    九、 “在我省縣級以下機關工作滿五年(含試用期)以上的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中的“五年”如何計算? 答: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報考人員在縣級以下機關工作的累計時間為五年。

    十、“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及選派到農村服務的畢業(yè)生,服務期滿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yè)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公務員”中的“3年內”如何計算? 答:“3年內報考公務員”中“3年內”的計算方法是:截止到2009年7月31日,服務期滿后不滿3年的。

    十一、學歷高于職位要求的人員能否報考? 答:可以。學歷高于職位要求的人員可以報考該職位,如職位要求“本科”,是指本科及其以上學歷人員都可報考。如果職位有學位要求的,那么考生應當具有相應學位或更高學位。

    十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yè)生,以何種身份報考? 答: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應屆畢業(yè)生,可以應屆畢業(yè)生身份報考。如果符合職位規(guī)定的基層工作年限,也可以報考要求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

    十三、今年報考公務員的“加分”政策是如何規(guī)定的?如何辦理? 答:由山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選派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及到農村服務的畢業(yè)生,服務期滿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yè)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內報考我市公務員的,筆試總成績加4分,其中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的,筆試總成績加8分。上述人員報名時須先在網上繳費,并于3月13日9:00—11:30,13:00—15:00到青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海爾路178號)辦理加分確認手續(xù)。在辦理加分確認手續(xù)時,須本人到場,除出具當年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機構簽發(fā)的報到證外,“三支一扶”大學生要出具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簽發(fā)的《招募通知書》和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yè)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選派到農村服務的畢業(yè)生要出具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符合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在網上進行公示,無異議后實施加分。

    只有符合上述情況人員可以按規(guī)定享受“加分”,其他單位自行選派到農村和社區(qū)工作的畢業(yè)生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十四、今年考試費用是多少?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人員如何辦理? 答:考試費用按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筆試每人每科40元、面試每人70元標準收取。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并按指定的時間、地點和程序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xù)。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xù)時,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

    十五、報考人員是否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答:用人部門在對報考人員報考信息進行資格審查之前,報考人員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沒有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2009年2月22日24:00以前,可以改報其他部門或該部門的其他職位,但系統(tǒng)自動禁止該報考人員再次報考曾被拒絕的職位。

    通過招錄機關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系統(tǒng)自動禁止該報考人員改報其他職位。

    十六、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答:對《招考簡章》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與用人部門直接聯(lián)系。

    十七、簡章規(guī)定大專畢業(yè)生報考須具有山東省常住戶口,對落戶時間是否有限制? 答: 落戶時間統(tǒng)一掌握在2009年2月18日之前(報名開始日之前)。

    十八、這次公務員錄用考試筆試主要有哪些科目?成績如何計算? 答:報考市級機關、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筆試科目為申論和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報考公安人民警察的筆試科目為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公安基礎知識三科。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不指定教材,公安基礎知識考試用書為公安部編寫的《公安基礎知識》。

    報考市級機關按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各占50%的比例;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按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各占70%和30%比例;報考公安人民警察的按申論占35%、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占35%、公安基礎知識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

    十九、可否在異地進行資格審查和參加考試、面試? 答:不能。

    二十、面試前資格審查時,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在資格審查應提交其身份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機構允許報考的證明材料和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二十一、公安體能測試有哪些測試項目?是否計入總成績? 答:進入面試人員均需參加體能素質測評。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評,主要測查報考者的身體素質是否符合公安工作的需要。測評成績不計入報考人員總成績。

    測評的項目為男、女10米×4往返跑,男、女立定跳遠,男1000米、女800米長跑,男引體向上、女仰臥起坐。體能測評按4個項目各占25%的比例,采取百分制方法,合成應考人員體能測評成績,體能測評達標分數線為40分(含),40分以下的,取消錄取資格。如招考職位進入面試人員,體能測評均未達標,則該職位錄用計劃取消。體能測評的要求和計分標準,按人事部、公安部和省人事廳、公安廳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十二、體檢依照何標準進行?如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是否可申請復查

    體檢依據《轉發(fā)人事部衛(wèi)生部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魯人發(fā)[2005]5號)和轉發(fā)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魯人發(fā)[2007]25號)執(zhí)行;公安人民警察的體檢依據人事部、公安部《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

    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人員確定后,由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相關文件確定的標準組織體檢。用人單位或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申請復檢,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十三、被確認錄用為公務員后,如何辦理報到和戶籍遷移手續(xù)? 答: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憑畢業(yè)證書辦理錄用手續(xù),不能按時畢業(yè)并取得報考專業(yè)(職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已參加工作或簽約其他單位的人員,應自行與原單位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將被取消錄用資格。

    被錄用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xù)。

    二十四、填寫《報名登記表》需要注意什么? 答:填寫《報名登記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主要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信息填報不全導致未通過用人部門資格審查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十五、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如何處理? 答: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十六、違紀違規(guī)報考人員如何處理? 答:報考人員應當遵守招考的有關要求,服從公務員主管部門、公務員考試機構和用人部門的安排。對違反規(guī)定的,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不予錄用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jié)嚴重的,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公務員考試機構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同時,給予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的處理。

    二十七、是否有指定的公務員考試教材和培訓班? 答: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公務員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公務員考試的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教材、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

    二十八、報考公務員職位一覽表中,報考條件里“從簡章”是什么意思? 答:從簡章指的是只要符合簡章中要求的條件就可以報名,對專業(yè)沒有限制。

    二十九、報考區(qū)、市機關、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具體工作職位是什么? 答:錄用后,由所報考的區(qū)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再行安排,報考區(qū)市機關的可安排到區(qū)市所屬各部門(含街道辦事處)工作;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的可安排到所屬各鄉(xiāng)鎮(zhèn)機關工作。請考生做好服從組織安排的準備。

    三十、招考時間是如何安排的? 答:1、2月11日以后登陸青島人事政務網查看招考簡章;

    2、2月18日—2月22日網上報名;

    3、2月19日—2月23日網上查詢初審結果;

    4、2月19日—2月23日初審合格人員網上繳費(不含報考公安和監(jiān)獄機關人員);

    5、2月19日—2月23日下載、打印《青島市機關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承諾書》;

    5、2月20日—2月25日報考公安和監(jiān)獄機關人員現(xiàn)場目測、繳費;

    6、3月10日—3月15日網上下載、打印準考證;

    7、3月13日9:00—11:30,13:00—15:00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和符合加分人員,到青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海爾路178號)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xù)或加分手續(xù);

    8、3月14日 報考公安機關人員《公安基礎知識》筆試;

    9、3月15日《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申論》筆試;

    10、資格審查、面試、公安體能素質測評、體檢、考核時間安排另行通知。

    青島市公務員招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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