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從浙江省文成縣人民法院獲悉,溫州市城市中心區(qū)建設指揮部工程二處處長兼溫州市中心區(qū)開發(fā)有限公司 、江濱房地產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原總經理周和進,一審被該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周和進系中共溫州市委原常委、鹿城區(qū)委原書記楊湘洪的密友。坊間傳說,正是周和進出事,才導致楊湘洪出國訪問滯留不歸事件發(fā)生。
????經審理查明,2002年初至2006年10月間,甌海第三建筑工程公司施工人 員吳周清承包了溫州市中心區(qū)建設指揮部發(fā)包的路面瀝青砼攤鋪工程,先后兩次送給周和進人民幣10萬元。上海廣昊集團承包了溫州大道A標段工程,工程負責人吳永利送給周和進人民幣5萬元。中南市政工程建設總公司承包了溫州大道B標段工程,該工程總負責人楊國飛送給周和進人民幣10萬元。上海華鐵咨詢監(jiān)理公司承包了溫州市歐洲城一、二期監(jiān)理工程,工程負責人王成鋼送給周和進1萬元銀行購物卡。案發(fā)后,周和進的家屬已退清全部贓款。
????法院認為,被告人周和進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60000元,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鑒于被告人周和進有自首情節(jié),且歸案后認罪態(tài)度較好,并退清全部贓款,依法予以從輕處罰。綜上,依法以受賄罪判處周和進有期徒刑1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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