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工作人員展示了熊振林的殺人工具和悔過書
????隨州連殺8人嫌犯昨一審被判死刑
????熊振林曾經(jīng)臆想獲“建國60周年大赦”
????16小時內(nèi)連奪8人性命的殺人兇魔在法庭上低頭了,懇求“一次生的機會”,并寄望于他臆想中 “建國60周年大赦”。昨日,湖北隨州熊振林特大故意殺人案在隨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經(jīng)過兩個多小時的審理,法院當庭作出一審宣判:熊振林故意殺人罪 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寫《悔過書》自稱“本性不壞”
????上午9時,熊振林被押上法庭。 庭審正式開始。在公訴人宣讀完起訴書后,身著橙色囚衣的熊振林“照單全收”,表示對指控沒有異議。在之后進行的公訴人訊問中,操一口隨州口音的熊振林用很小的聲音供述了犯罪及逃亡過程,其交代與偵查階段的供述基本保持一致。唯有在公訴人問其“除了這8個人,你還想不想再殺人”時,熊振林予以否認,稱:“沒有更多的打算”。
????熊振林在法庭辯論階段宣稱,自己事發(fā)時喝了過量的酒,“神志不清”;而且案發(fā)前半年來精神憂郁,晚上老睡不著覺;自己認罪態(tài)度好,并愿意盡最大力量對受害人家屬進行賠償。其辯護律師也向法庭提交了熊振林親筆所寫的《悔過書》和《申請書》。據(jù)律師轉述,熊振林想“被判死緩,想活命”,稱“愿把有用的器官捐給有需要的人”,并以自己“會開拖拉機”的技能為社會繼續(xù)做貢獻。
????對此,公訴人回應:刑法明確規(guī)定了“醉酒者犯罪應付刑事責任”;被告人對受害人的民事賠償不能影響本案的量刑;熊振林現(xiàn)在“不想死”說明了其“人性的回歸”。
????庭下,記者在熊振林一頁紙的《悔過書》中,看到了這樣的字句:“我其實是一個本性并不壞的人,只是因為婚姻受到挫折、感情受到打擊、生意失敗,在酒精刺激下做了壞事,給別人的家庭帶來了傷害,我深表后悔和自責,深表歉意并愿意積極賠償。我這個人聰明、善良,頭腦靈活,吃苦耐勞,而且年輕力壯,懇求黨和政府給我一個生的機會。我會加倍努力,回報社會,多做一些對國家和社會有益的事。逝者已去,我深表自責和歉意。黨和政府如果能給我一個生的機會,讓我在勞動中自責,在汗水中靈魂受到鞭打,心靈得到洗禮,獲得重生,我感恩不盡。”
????法庭未準精神病鑒定申請
????熊振林及其辯護律師均向法庭提出了做精神病鑒定的申請。其律師表示,如果想把此案辦成“鐵案”,缺少了精神病鑒定程序,將“留下瑕疵與遺憾”。
????對此,公訴人指出,綜合熊振林落網(wǎng)以后以及在法庭上的表現(xiàn),其情緒比較平靜,思路比較清晰,其殺人動機明確,并為犯罪作了積極的策劃準備,其家人中也沒有精神病史,其母親及前妻的證詞中也沒有說熊振林有精神異常的表現(xiàn)?!皯撜f,熊振林的智商和情商都比較高”,公訴人進一步舉例說明:熊振林選擇的三處殺人場所中有兩處非常隱蔽,另外一處在作案后用自備的銅鎖鎖上;作案后出逃時在隨州曾都區(qū)天生街一個體旅社老板吳某處,花50元購買了3件舊衣服及一頂帽子,喬裝逃走。此外,從其逃亡路線設計及多次躲避公安抓捕來看,其思維與精神都無異常。
????公訴人認為,辯方?jīng)]有申請精神病鑒定的事實依據(jù)。辯方律師當庭舉了一個被告人“異想天開”的例子——熊振林曾問:“今年是建國六十周年,政府會不會大赦?”經(jīng)過評議,合議庭當庭裁定:不準許辯方提出的精神病鑒定申請。
????慘絕人寰無輕判理由
????法庭調(diào)查結束后,公訴人發(fā)表了慷慨激昂的公訴詞。他指出:熊振林殺人動機極其卑劣,其“自認為婚姻受挫、生意虧損,對生活失去信心,繼而絕望,以此掩蓋真實的殺人動機;8名受害人中,有六人頭部被斧頭打擊后,又被魚叉刺中軀干,有三人顱骨完全塌陷,腦漿迸裂,有一人胸部有28處刺擊創(chuàng)傷……每一具尸體慘不忍睹,整個殺人現(xiàn)場慘絕人寰,殺人后果極其嚴重,其中有4名婦女,有3歲不到的幼童,有年近七旬的老人……”
????熊振林在最后陳述時,頭壓得低低的,沒有為自己再做辯護,只是向法庭提出,希望能與自己的親人見面。
????11時50分,合議庭當庭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熊振林故意殺人,情節(jié)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惡劣,其中殺害多人和殺害未成年人是酌定從重處罰情節(jié),被告人熊振林無任何法定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jié)。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guī)定,判處被告人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熊振林聽判時,未見明顯的情緒波動,只是頭壓得更低了。判后,熊振林沒有當庭提出上訴。而此時,距熊振林1月11日落網(wǎng)剛好30天。
????細數(shù)熊振林殺人動機
????檢察官:為什么要殺害王萬金、龍家富?熊振林:壯膽。檢察官:為什么要殺害丁永蘭?熊振林:她給我媳婦(其前妻劉季華)做過媒。檢察官:為什么要殺害徐海芳?熊振林:女人好對付點。檢察官:為什么要殺害光秀?熊振林:她碰巧來了。她看到了不該看的東西(血跡)。檢察官:你既然跟朱德清相好,為什么又要殺她?熊振林:感到前途比較渺茫。我跟她有仇,我不想活了,所以想把她帶走。檢察官:那你為什么要殺朱德清的孫子?熊振林:他妨礙我逃跑,怕他哭喊引起別人注意。
???[案件回放]
????今年1月4日,隨州市曾都區(qū)洛陽鎮(zhèn)發(fā)生特大殺人案,5男3女遇害。經(jīng)偵查,警方確定犯罪嫌疑人為曾都區(qū)何店鎮(zhèn)貫莊人熊振林。此人35歲,長期在洛陽鎮(zhèn)從事廢品收購生意。案發(fā)后,熊振林外逃。公安部發(fā)布2009年第三號A級通緝令,全國通緝。 1月11日上午,武漢警方將潛逃回湖北的熊振林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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