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小說中常提到江湖上謀財害命的黑店,在酒菜里摻上“蒙汗藥”。當顧客上店里吃喝時就會被麻翻,店家或謀財或害命,甚至把顧客做成人肉包子。看看如今有些貪官所赴之宴席,有的也像進黑店,他們在推杯換盞之中,在稱兄道弟之時,接受賄賂,權錢交易,步入監(jiān)獄,甚至掉了腦袋,這有點像小說中被“蒙 汗藥”麻翻一樣。最新的一個典型是深圳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陳旭明,他在深圳“舞王”俱樂部負責人王靜的宴席上接受賄賂,被依 法嚴懲。
????事情得從去年9月20日說起。那天深圳舞王俱樂部發(fā)生特大火災事故,造成44人死亡、64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達271245元,這場大火還“燒”出了貪官陳旭明。1月20日,深圳市鹽田區(qū)人民法院對深圳市公安局龍崗分局原副局長因玩忽職守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法院決定對其執(zhí)行有期徒刑11年,對被告退回的贓款6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作為公安分局副局長的陳旭明,負責龍崗區(qū)內歌舞娛樂場所隱患整治專項行動工作。但他玩忽職守,對長期存在無照經營、治安問題嚴重、消防設施不合格并超時經營、超員經營、容留顧客吸毒、小姐有償陪侍的“舞王”俱樂部聽之任之,直至釀成大禍。而陳旭明的玩忽職守和收受“舞王”俱樂部負責人王靜賄賂有直接關系。他受賄的6萬元,分別在幾次宴席上。第1次是王靜宴請陳旭明及其妻子田某等人,餐后贈他2萬元及煙酒等禮品;第2次是去年7月12日,陳靜再次宴請陳旭明及其妻子田某,餐后贈他2萬元及禮品;第3次是去年中秋節(jié)前,王靜向陳旭明妻子贈送2萬元及禮品。
????請注意,奸商行賄陳旭明以及其他官員的手段,往往就是靠請客吃飯,在宴席上出手。這意味著,他們請客吃飯心懷叵測,另有所圖,在滿桌的佳肴里摻上“蒙汗藥”,誰去赴宴誰倒霉。對這種宴席的險惡,精明如陳旭明式的貪官自然心知肚明,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欣然赴宴去,非要把“藥”舒舒服服、痛痛快快吃下去。很顯然,貪官并非稀里糊涂受賄而是明白無誤受賄,不是完全被動受賄而是主動受賄或半推半就受賄。有的貪官,說起來很是討厭宴請,其實心中十分歡迎甚至迫切希望,直至厚著臉皮要求宴請,沒人宴請還心中著急呢!因為,“醉翁之意不在酒”,哪一餐不是連吃帶拿,“拿”的自然是鈔票。
????官商勾結,狼狽為奸,權錢交易,陳旭明是個典型。其特點是,“舞王”俱樂部“吃小虧占大便宜”,花小錢行賄貪官,利用貪官的權力謀取大利益;貪官信奉“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做無本萬利的買賣,為“舞王”當“保護傘”??纯次覀兊闹車愋衩魇降呢澒俨⒎墙^無僅有,“舞王”式的奸商也非獨此一家。這很危險。要識別官商勾結中的貪官和奸商并不難,看看有的官員為什么富得流油,見了為非作歹的奸商腰直不起來、話硬不起來,甚至低眉順眼當“小媳婦”,這樣的官員往往是貪官;看看有的商人為什么那樣“?!?,目無國法,有恃無恐,唯利是圖,欺行霸市,這樣的商人往往是被陳旭明式貪官“罩”住的奸商。
????世上沒有免費的午餐,更沒有白吃的宴席。陳旭明落馬的警示是:奸商的宴席是吃不得的,那里面確實有“蒙汗藥”,誰要是不怕被麻翻,就去大塊朵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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