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潘多拉
????北京市公安局局長馬振川近日向采訪北京"兩會"的媒體記者表示,暫住證制度將在北京繼續(xù)實行,暫不取消,今年起辦理暫住證實行自愿原則。他說,暫住證對于流動人口管理只具有統(tǒng)計數(shù)字和資料備案的作用,公安機關正在淡化暫住證的功能。(見12日《北京青年報》)
????脫胎于上世紀50年代的流動人口暫住登記制度、正式實施于上世紀80年代的暫住證制度,由于在一些地方日漸成為公權機關 限制公民自由、侵犯公民權利以及創(chuàng)收牟利的工具,近些年來一直是各界輿論口誅筆伐的對象。2003年《行政許可法》頒布后,由于暫住證制度與《行政許可法》相抵觸,全國多個城市相繼予以取消,但從2006年開始,一些省市在所謂"治安形勢反彈"的壓力下,又讓暫住證制度"卷土重來"。時至今日,特別是在像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失去了法律依據的暫住證制度仍然穩(wěn)如磐石,有關方面寧愿冒"違法行政"之大不韙,也要堅持將暫住證制度實施"到底"的做法,實在令人"佩服"不已。
????作為一種理當依法廢止的"舊法",暫住證制度為何在一些地方還能繼續(xù)存在?主要原因就在于,有關方面不是從"法律"的角度來檢討暫住證制度的合法性,而是從他們更為看重的"社會"的角度,來給暫住證制度繼續(xù)存在提供合理性。最初,他們強調的"合理性"主要有"限制勞動力盲目流動"和"加強治安管理"兩個方面,但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勞動力和資金、技術等資源要素一樣,都需要在自由流動中完成優(yōu)化配置,勞動力的流動是一個動態(tài)平衡的過程,其中即便有一些"盲目"的成分,也會隨著市場體系的完善而逐步消解,根本勿需政府干預。因此,暫住證制度的第一條"合理性"很快就站不住腳,公安機關也不好意思再拿它說事兒了。
????至于"加強治安管理",其實也不能成其為一條理由。一個公民來到其戶籍之外的另外一個地方,無論是投靠親友、務工經商還是旅游度假、學習研修,也無論是三年五年的"長期暫住",還是十天半月的"短期暫住",只要他通過一定的渠道(如他投靠的親友、務工的單位、住宿的酒店等)向當?shù)毓矙C關履行登記備案手續(xù),公安機關就能達到掌握流動人口動態(tài)的目的。北京警方稱,目前暫住證只具有統(tǒng)計數(shù)字和資料備案的作用,公安機關正在淡化它的功能,也說明在加強治安管理的問題上,暫住證制度并不比登記備案更有效,事實上前者現(xiàn)在也只能發(fā)揮后者的作用,與后者幾乎沒什么兩樣,完全可以用后者取而代之。
????筆者絞盡腦汁,想方設法,上窮碧落下黃泉,也只為暫住證制度的繼續(xù)存在推斷出了兩個"合理性"。其一,要適當照顧公安機關的面子。畢竟這么多年來,暫住證制度都是公安機關手中的一柄"利器",如果一聲令下宣布"利器"作廢,有關方面心理上如何承受得了?面子上如何過得去?其二,為了適應"不時之需",暫住證制度有必要繼續(xù)"暫住"下去。比如去年奧運期間,北京警方加強對外地流動人口的管控措施,結果辦理暫住證的人口數(shù)字從500萬上升到850萬。這表明,只要暫住證制度的框架還在,一旦需要就能立即發(fā)揮作用,否則就可能陷于被動……
????上述推斷是否多少反映了客觀事實,望有關方面有以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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