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組織國外游客來深旅游可申請獎勵2008年08月29日16:59 [我來說兩句] [字號:大 中 小] 來源:新華網(wǎng) 從今年起,凡在深圳市登記設立的國際旅行社及分社,依法以各種形式開展組織外國游客來深旅游業(yè)務的,均可向市旅游局申請獎勵。這是記者從新一期政府公報獲悉的。
為發(fā)展深圳市旅游業(yè),加強深圳市對國外旅游客源市場的宣傳推廣力度,市旅游局近日出臺《關于對旅行社組織外國游客來深旅游實行獎勵的辦法》,對深圳市旅行社組織國外游客來深旅行實施獎勵。 獎勵標準有四項,第一,包機外國游客。對以包機形式組織外國游客并以深圳市作為國內行程起點、安排游客游覽1處以上深圳市收費旅游景區(qū)(包括高爾夫球會),且安排游客入住深圳市四星級以上酒店1晚以上的旅行社,按每位游客50元人民幣給予獎勵。第二,一日游外國游客。對以144小時便利措施或以免簽、團簽、自備簽證等方式組織外國游客入境來深旅游,游覽1處以上深圳市收費旅游景區(qū)(包括高爾夫球會),未安排入住深圳市酒店的旅行社,按每位游客2元人民幣給予獎勵。第三,普通過夜外國游客。對以144小時便利措施或以免簽、團簽、自備簽證等方式組織外國游客直接入境來深旅游,游覽1處以上深圳市收費旅游景區(qū)(包括高爾夫球會),且安排游客入住深圳市三星級以上酒店1晚以上的旅行社,按每位游客7元人民幣給予獎勵。第四,高端過夜外國游客。對以144小時便利措施或以免簽、團簽、自備簽證等方式組織外國游客直接入境來深旅游,游覽1處以上深圳市收費旅游景區(qū)(包括高爾夫球會),且安排游客入住深圳市五星級酒店1晚以上的旅行社,按每位游客10元人民幣給予獎勵。
此項獎勵實行按年度計評,計評期間為上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各旅行社按此周期統(tǒng)計年度的入境游人數(shù),作為評獎依據(jù)。各旅行社應于每年1月15日至30日期間內向市旅游局書面申請上年的入境游獎勵。凡未在規(guī)定時間向市旅游局按照本辦法提出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該年度獎勵資格。(記者 李舒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