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春麗) 賈強以租房為名入室后,對單身女子小娜行搶,還要強暴小娜未果,兩天后,賈強在網(wǎng)上騙出小娜,又鉆進屋里偷走筆記本電腦。日前,賈強因觸犯三項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16年,并處罰金1.1萬元。
????賈強大學(xué)畢業(yè)后沒找到一份稱心的工作,他想出了一個“特殊”的來錢方法。賈強在網(wǎng)上找到了一則租房廣告,對方留下了QQ號碼和聯(lián)系電話,賈強以租房的名義聯(lián)系到了女子小娜,謊稱女友想租房
子。去年11月24日,賈強與小娜約定看房子,小娜帶著賈強進屋后,賈強拿出水果刀,并將小娜捆綁起來。
????當時,賈強在小娜兜里只翻出了5元錢,感覺錢太少了,他又繼續(xù)翻出了小娜的銀行卡、手機、身份證和房門鑰匙,并逼著小娜說出了密碼。之后賈強又要強暴小娜,終因小娜反抗沒有成功,賈強拿著小娜的手機和鑰匙離開了。
????可沒過兩天,賈強主動加了小娜的QQ號,賈強對小娜說不想傷害她,并答應(yīng)把手機還給小娜。小娜聽信了他的話,到約定地點去與賈強見面,可是等了好長時間賈強也沒有出現(xiàn)。待小娜回家后,才發(fā)現(xiàn)家里的筆記本電腦已經(jīng)不見了。原來,賈強利用上次拿走的鑰匙開了門,又到小娜家里“掃蕩”了一次。小娜報警,幾天后,賈強再次入室搶劫后被警方抓獲。日前,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賈強因犯搶劫罪、強奸罪、盜竊罪被合并執(zhí)行有期徒刑16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1萬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