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報訊 早報昨日報道了李滄法院12日開庭審理的73歲的多病老父親狀告一級肢體殘疾的33歲女兒,要“攆”走女兒一案。昨日上午,這對父女又再次鬧上了市南法院,不過這次是女兒告父親,要求父親承擔其在北京住院期間的部分費用以及今后五年的撫養(yǎng)費,還希望父親能照顧她的生活。
????女兒問父親要撫養(yǎng)費
????記者昨日在市南法院審判庭看到,原告李某某沒有出庭,只有其親屬鄭先生和代理律師
出庭,李老漢一個人坐在被告席上?!八蛱焯珎牧耍裉觳幌朐僭诜ㄍド厦鎸λ赣H了!”李某某的親屬鄭先生說,李某某早上決定不來出庭了。
????原告李某某在訴狀中提出希望被告父親承擔她在北京治療期間花費的部分費用共計19839元以及今后五年每月600元的撫養(yǎng)費用共計36000元;希望父親能夠照顧她的生活。李某某在訴狀中說,她患有先天性脊柱畸形一級殘疾,無法工作,生活必須有人照顧,父親從與母親離婚后就沒有盡到撫養(yǎng)義務,在自己生活極其困難并且欠下巨額債務的情況下,找到父親要醫(yī)療費和生活費未果,所以只能將父親告上法庭。
????父親說已經(jīng)盡到義務
????李老漢在法庭上稱,1998年與前妻離婚時,法院并沒有判決他支付女兒撫養(yǎng)費,而在自己多病并且生活困難的情況下還是每月堅持給女兒郵寄生活費200-300元,女兒的一級肢體殘疾并非是先天性的,最早僅是三級,后來是由于騎摩托車摔傷而導致惡化的,女兒在北京住院期間他也曾多次去看望。他覺得無愧于女兒,反被女兒告上法庭而痛心,當庭流下眼淚(左圖)。
????鑒于一些相關(guān)證據(jù)需要核實,市南法院將擇日再審此案。(記者 原野 孫啟孟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