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wǎng)消息 (楚天都市報) (記者張聰 實習生湯玉瓊 通訊員俞時)得知公司的法人竟由自己變成了外甥,78歲的臺商劉某將辦理變更登記的武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告上法庭。6日,記者獲悉,江漢區(qū)法院與武漢市中院均判決:此變更登記行為無效。
1992年,臺商劉某在武漢投資創(chuàng)辦了一家公司,劉某本人擔任法人和董事長,他把日常事務(wù)交給在武漢的外甥陳某處理。
劉某沒想到,2005年陳某向工商局提出變更申請,法人與
董事長都變成了陳某。這份申請于當年4月獲批,申請書上簽的還是劉某的名字。
劉某認為,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陳某模仿自己筆跡寫申請,而工商局依據(jù)虛假材料辦理變更登記,這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遂將工商局告上法庭。
庭審期間,作為第三人出場的陳某表示,公司設(shè)立時的工商登記材料就是自己代舅舅簽名,而此次變更登記的材料也是如此,既然前后簽名都為自己所簽,那變更程序便合法。
江漢區(qū)法院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公司成立之初劉某曾寫下委托書,定由陳某全權(quán)代理籌辦公司期間的一切事務(wù),包括簽名。但這份委托書的效力至公司成立時為止。因此法院認為,陳某在工商變更登記申請中的簽名屬偽造,并核準變更登記行為無效。
陳某不服,上訴至市中院,要求認定市工商局的變更登記行政行為合法有效,最終仍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