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為了弄錢花,竟打起賣淫女的主意,以招妓為名將賣淫女騙至出租屋搶劫,并強奸。昨日,廈門思明區(qū)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高某輝等7人因搶劫罪、綁架罪、強奸罪,判處有期徒刑17年6個月至9個月不等。
???????今年6月23日,30歲的臺灣男子高某輝與漳州平和人盧某彬、盧某榮等人帶著假身份證、開山刀、膠帶等工具,到事先租好的蓮景二里(富山名仕園)埋伏。24日凌晨,盧某彬?qū)①u淫女李某麗帶 到租住地,剛進屋,李某麗就被3個男子按倒,并被幾個人用膠布將手腳捆上。他們從李某麗的包中翻出200元錢和一部手機,便開始逼她說出家庭住址和現(xiàn)金、銀行卡存放處,隨后又到李某麗家中,搶走現(xiàn)金800元、銀行卡和存折。待李某麗說出銀行卡和存折密碼后,他們再到銀行取走人民幣1萬元。其間,盧某榮強行與李某麗發(fā)生了性關(guān)系。
???????7月2日晚,高某輝等人又故伎重演,將賣淫女張某華騙到租住地,以毆打、拍裸照等手段,逼迫張某華電話聯(lián)系其男友王某,要求匯款人民幣15000元,王某被迫匯款9000元。高某輝等人從銀行卡內(nèi)取到錢后,3日清晨將張某華釋放。10日晚,高某輝再次糾集盧某彬等人作案,企圖再次詐取賣淫女張某華錢財,提供她衣著特征,讓盧某煌與盧某珍到廈門江頭一帶,以嫖宿為由誘騙張某華,但盧某珍兩次到江頭都沒有找到張某華。次日凌晨,民警根據(jù)相關(guān)線索在仙岳路將高某輝等人抓獲。(記者 江榮義 通訊員 黃明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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