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畫面上這個人叫劉俊勇,是2006年湖南省最大的一起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的首犯。2006年12月27日,當湖南省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宣布,對劉俊勇等七名被告人一審判處死刑時,在現場的記者注意到,劉俊勇臉上的表情從滿不在乎瞬間變成了恐懼。而對于本案涉及的100
多名受害人來說,這正義的判決,也終結了劉俊勇和他的同伙曾經帶給他們的無盡恐懼。
審判長曾文彬:被告人劉俊勇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
2006年12月27日上午十點,湖南省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婁底市體育館公開宣判,劉俊勇等七名被告人因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販毒、故意傷害致死等多項罪名,一審被判處死刑。法院對其余同案的90名被告人也都作出了有罪判決。
審判長宣判曾文彬:他們這一伙人,有明確的組織領導者,骨干人是基本固定的,組織領導者就是劉俊勇,他手下有三個骨干人員,就是寥建偉,劉永華,和陳彬彬,他們三個手下都帶了一批人,都能夠服從他們的指揮,劉俊勇又能夠指揮他們這三個人
劉俊勇,34歲,婁底市新化縣人,初中文化。是這個42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最高領導者、組織者。作為一個42人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頭目,劉俊勇到底是一個什么樣的人?他又是如何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淵的?一審宣判以后第三天,《法治在線》欄目記者在婁底市第一看守所采訪了被告人劉俊勇。
被告人劉俊勇:我沒有讀書,沒有讀過多少書,對法律認識不強,法律意識都是在這個看守所以后才學到的,首先我要知道法律這么厲害,自己犯的罪行這么嚴重的話,我絕對不敢這么做
從1996年開始零零星星地違法犯罪,到2005年3月26日罪行徹底暴露被公安機關逮捕,劉俊勇黑社會性質組織經歷了將近十年的發(fā)展時間。而發(fā)生在2004年6月30日的一起兇殺案,正是這個團伙覆滅的導火索。
2004年6月30日深夜12點,沙江村村民陳歷平在睡夢中被一片砍殺聲驚醒。當他慌慌張張地從臥室跑出來時,發(fā)現家里已經被一群不速之客包圍,十來個清一色赤膊的男子手持砍刀,瘋狂地朝他的大兒子陳新華猛砍。
受害人陳歷平:我的天啦,不得了了,今天可能是殺人的來了,他們第一刀就把我的手砍斷了,我就昏死過去了
受害人陳新華的母親袁丁桃:我趕快就喊救命啊,不得了了 家里血都流成河了。
這起后來被稱為"6。30"案件的慘案發(fā)生的時間前后只有幾分鐘,但是后果異常嚴重。陳歷平的弟弟陳歷德就住在隔壁,他聽到吵鬧聲后起床準備報警,也被守在屋外的4名男子砍傷。第二天凌晨,受害人陳新華因身中46刀、失血性休克在醫(yī)院不幸身亡。
村民:我們的心情都是很憤恨的,我們老百姓要求政法機關嚴懲這些壞分子。
湖南省新化縣公安局局長張建成:當時他家里面的一些人,包括一些鄰居,都圍著我們,把當時那個慘狀,講述給我們,當時還有好幾個人,幾個老百姓都流下了眼淚。當時我們看見確實感到,一定要想辦法,把這個案子拿下來。
案發(fā)當晚,警方經過初步調查了解到:當天到現場參與這起兇案的人數竟然有20多人。
湖南省新化縣公安局副局長劉化祥:進屋砍殺的,每人帶了一把砍刀,一根短銃;外圍有十多個人在警戒。把這個屋子都圍了起來;還有摩托車司機專門負責案件做完以后把他們送走。
婁底警方迅速將案情逐級匯報到了湖南省公安廳、公安部。"6.30"案件隨后被列為公安部督辦案件。在接下來的調查中,劉俊勇就是這樣開始浮出了水面。
湖南省婁底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政委吳干呈:群眾反應,其中劉俊勇這個人,他的手下有一大幫人,在當地的名氣很大,誰也不敢惹他。
劉俊勇為什么會名氣很大呢?因為他手下有一大幫人。在這些人中,又以本案的二號被告人廖建偉最為有名。新化縣是湖南的武術之鄉(xiāng),這里很多人從小就有習武的傳統(tǒng)。廖建偉曾經得過民間武術比賽的冠軍。在廖建偉周圍,聚集了很多沒有正當職業(yè)的年輕人,他們都夢想著跟著廖建偉闖蕩江湖,能有發(fā)財的一天。而劉俊勇之所以跟廖建偉合作,看重的也正是這些。
被告人劉俊勇:其實一個人一生能有幾個朋友?一般都是假朋友了。朋友兩個字講起來容易做起來很難的 他想利用我,我想利用他。
在他們合作的最初,主要是開地下賭場和放高利貸。當然,廖建偉之所以愿意跟劉俊勇合作,是因為劉俊勇也不是無能之輩。
湖南省婁底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李雄:經常一起賭博,劉俊勇這個人也聰明一點,賭博能夠贏到錢,大家都很佩服他,等于他在他那一個圈子中間,當時慢慢就突出來了。自己手下的弟兄,沒有本錢放高利貸,他就借本錢給你,賺了錢是你的,虧了是他老大的,用這樣的手段,慢慢地拉攏人。
那么,那些心甘情愿追隨著劉俊勇的,又是一些什么樣的人呢?
湖南省婁底市公安局刑偵支隊李雄:誰喊他們去打架,打一架發(fā)一兩百塊錢,吃一餐飯,討一包煙,天天就這么過。
不要正當職業(yè),把違法犯罪當成職業(yè);
眼里沒有法律,只有暴力;劉俊勇就是在籠絡和結交了這樣一群人生觀根本扭曲的人以后,逐漸走上了一條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的不歸路。
湖南省新化縣公安局副局長劉化祥:他們作案的時候,他們每人帶了一把這樣的小火槍,帶了一把這個砍刀,死者陳新華就是用這個砍刀,砍了四十六刀致死的。
暴力犯罪,是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最明顯的特征之一。伍先輝是劉俊勇組織中的一名骨干成員。2003年端午節(jié),伍先輝跟鄰居伍某發(fā)生矛盾后吃了虧向劉俊勇求助。劉俊勇隨后帶領30多人持刀沖入伍某家中將伍某打傷。伍某的妻子廖某跪下苦苦哀求劉俊勇,但是有劉俊勇?lián)窝,猖狂的伍先輝仗勢欺人,竟然殘忍地用雙手將廖某的眼睛戳傷。
受害人廖某:到現在眼睛還是很模糊,看東西眼前是漆黑一片。
但是,由于當地派出所個別民警的庇護,事后劉俊勇等人并未受到任何懲罰。劉俊勇等人的犯罪行為以后也逐步升級。
被告人劉俊勇 我認為這個還不構成立案的標準,就是違法問題也不大,就是抱著這種心理去的,第二次我看到自己第一次沒有出事,抱著一種僥幸心理。
僥幸地以為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則是劉俊勇一步步滑向犯罪深淵的心理根源。事實上,"6
.30"案件的起因,就是劉俊勇等人精心策劃的一次報復行動。2004年6月17日,團伙骨干廖建偉、劉永華被當地另外一伙惡勢力的人持刀砍傷。為了報復,劉俊勇和廖建偉一起湊了一萬元,找人去廣州將對頭的肖勇砍成重傷、王湘琴砍成輕傷。
隨后,當廖建偉打聽到受害人陳新華可能是肖勇的幕后主使時,就同劉俊勇一起周密策劃,制造了"6.30"血案。不過后來公安機關經過調查發(fā)現,并沒有證據表明廖建偉被砍傷跟陳新華有關,年輕的陳新華就這樣以生命為代價,成為了黑惡勢力爭斗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