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市目前約8萬戶家庭符合購買經濟適用房(以下簡稱經適房)的條件,而政府每年僅能解決9000戶左右家庭的住房,F有家庭若想全部住上經適房,需要8年~9年的時間。
為確保經適房起到解決中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難的作用,鄭州市房管局局長王廣國提出兩項建議:經適房二次
買賣只能按原價賣給政府;變目前補貼開發(fā)商為補貼市民。
■商報記者 陳清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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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適房成香餑餑
買一套80平方米左右的經適房,是鄭州市民小張近兩年最大的愿望。
參加兩次搖號未中后,小張有些失落,但并沒有放棄。一個月前,他從朋友那里了解到,鄭州市房管局1月底要公布第三批經適房房源!翱彀雮月了,我每天都看報紙,只要見到經適房信息,就高度注意,真怕失去第三批房源搖號的機會呀!”
2003年小張大學畢業(yè)參加了工作,那時鄭州的房子每平方米才1000多元,可惜當時他沒錢買。三年多來,他和女朋友終于積攢了幾萬塊錢,打算買一套經適房?汕皟纱谓涍m房搖號他都沒有搖上,對即將公布的第三批房源,他充滿期待。
[問題]
土地供應不足供需矛盾突出
為了讓更多符合條件的市民住上經適房,鄭州市政府規(guī)定,每年經適房開發(fā)規(guī)模應占整個住宅開發(fā)總量的15%左右。
去年,鄭州市住宅建設開發(fā)規(guī)模為550萬平方米,其中經適房建設開工項目達89.76萬平方米、竣工67.94萬平方米,銷售經適房4980套,但經適房建設中依然存在土地供應不足、供需矛盾突出的問題。
根據《鄭州市經濟適用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經適房建設應由政府供應土地,項目法人實行招標確定。但《辦法》實施至今,土地供應仍難以解決,開發(fā)商自行購置土地進行開發(fā)成了經適房開發(fā)的主要渠道,這使得房管部門很被動,開發(fā)商把地談到哪里,房管部門的計劃就下到哪里,無法拿出可靠的開發(fā)意見與布點方案。
據統(tǒng)計,目前鄭州市約8萬戶家庭符合購買經適房條件,占城市家庭總數的14%。按照現在的建設進度,政府每年僅能解決9000戶左右家庭的住房,現有家庭若想全部住上經適房,需要8年~9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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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購+明補
如何才能讓更多符合條件的市民住上經適房?
昨日上午,在人大代表視察房管局時,鄭州市房管局局長王廣國提出了實行經適房封閉管理、經適房補貼方式由暗轉明的建議。
封閉管理就是市民購買了經適房后想出售的,只能以購買時的價格,加上利息與物價上漲指數賣給經適房管理部門,再由管理部門拿出來公開搖號出售。這樣不但增加了房源,那些想利用經適房獲得暴利的購房者也將大大減少。
王廣國同時提出,針對經適房開發(fā)中存在的問題,諸如面積過大符合條件者買不起、面積過小不夠住、存在“倒號”、部分小區(qū)配套不完善等,應改變目前由政府提供政策優(yōu)惠給開發(fā)企業(yè),開發(fā)企業(yè)具體建設,按政府指導價格出售的暗補方式,實行經適房用地市場化、補貼貨幣化、購房自主化的明補思路。
通俗地講,就是政府將劃撥的經適房建設用地直接交給國土資源部門,以招標、拍賣、掛牌的形式公開出讓,將所得土地凈收益劃歸財政專戶管理,以此作為經適房購買者的專項補貼費用,獲補者可以拿這些錢購買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解決住房困難問題。
“在用地市場化、補貼貨幣化實現的基礎上,購房自主化就可以順利實現了。被扶助對象憑補貼許可證,可根據自己工作單位的遠近、孩子就學、就醫(yī)等實際情況,在市區(qū)內自主選房!蓖鯊V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