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遼源訊(記者 李德慶 通訊員 于波)
沒想到,16歲的陳某竟打起了搶“小姐”的主意;更沒想到,只搶到3元錢的他,一怒之下將40多歲的“小姐”周某強奸;絕對沒想到,當警方找到周某時,她竟認為自己年齡大,與16歲的陳某發(fā)生性關(guān)系是自己占了便宜,根本不愿報警。
12月6日22時許,遼源市公安局西寧分局民警接到報警,稱有人在龍山區(qū)法院工地內(nèi)盜竊。民警立即搜尋,在一路口,發(fā)現(xiàn)一個少年神色慌張,見民警拔腿就跑,兩名民警追過去將他抓獲。
“我全都交代!”少年稱,他姓陳,今年16歲,平日游手好閑,最近看到一些工地停工,建材堆放在外面沒人管,便打起盜竊主意。從今年7月至12月期間,他曾先后4次在該工地作案。根據(jù)多年經(jīng)驗,民警認為嫌犯如此主動交代犯罪事實非常反常,于是加大審訊力度。最終,陳某交代,今年8月份,他還曾強奸過一名40多歲的“小姐”。
今年年初,陳某認識了40多歲、以賣淫為生的周某。8月份,陳某手頭沒錢想到周某,便以介紹朋友為名,將周某騙至河壩旁,提出想要借錢。見周某不借,陳某持刀硬搶,但只搶到3元錢,一怒之下,陳某將其強奸。事后,陳某在外地躲了幾個月,發(fā)現(xiàn)周某一直沒報案,他又潛回遼源。隨后,警方找到了受害人周某,可周某認為兩人發(fā)生性關(guān)系是自己占了便宜。目前,此案仍在調(diào)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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