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介簽訂看房協(xié)議后買房人又變卦了
看完房“甩”了中介你要賠人“分手費”
法院判決“見異思遷”的高女士賠償2300元違約金
高女士在兩家房屋中介公司看了同
一處房屋,最終選擇了其中要價便宜的公司幫忙操作購買了房屋,可沒成想剛剛住進了新房,就被另一家中介公司起訴到了法院。昨天,高女士說法院認定她構成了違約,并由她賠償2300元,而對方的依據(jù)就是一張“看房協(xié)議”。
兩家中介一處房子
高女士告訴記者,她和丈夫前年從外地來青工作,為了找到一處合適的住房,夫妻倆經(jīng)常關注房屋信息,并在我市一家房產(chǎn)中介公司登記。去年8月,房屋中介公司聯(lián)系他們看房,高女士的丈夫跟隨對方到了四方區(qū)杭州花園小區(qū)看房。房屋的面積為84.4平方米,房款為56萬元,但看過房子后,高女士一家人對房子周圍環(huán)境并不滿意,買賣沒做成。
幾個月后,高女士在報紙上看到了另一家名為“藝桐不動產(chǎn)代理有限公司”的中介公司刊登的房產(chǎn)信息,并與對方聯(lián)系看房,巧合的是高女士所看的房屋也是先前丈夫看的房屋,但周邊環(huán)境已經(jīng)有了不少改進。當時,“藝桐”為高女士的報價也為56萬,中介費為2%。
搬進新家接到傳票
就在高女士還在猶豫不決的時候,先前的中介公司突然與高女士聯(lián)系表示,由于房主急著出手,那處房子不僅價格降為了54萬元,中介費用也只需要6000元。高女士和家人商量后,隨即在先前中介公司的聯(lián)系下與房主簽訂了買賣合同。今年4月,剛搬進新家的高女士突然收到了“藝桐公司”的起訴狀,對方以高女士私自與房主交易違反合同為由,向法院提出違約金等共計1萬多元的訴訟請求。
法院調(diào)解賠償2300元
“藝桐”提出,高女士在看房前與他們曾經(jīng)簽訂了一份“看房協(xié)議”,因此高女士再通過其他中介公司購買房屋屬于違約。但高女士認為,買東西貨比三家屬于正,F(xiàn)象,更況且是價值幾十萬元的房子,當初她只不過是由“藝桐公司”介紹看房,但并沒有敲定一定要通過“藝桐”購房。而且這套房子在不同地方發(fā)布售房信息,即使有責任也不該由她承擔。
盡管高女士一肚子委屈,但法院審理后依然認為高女士有違約行為,并為雙方調(diào)解,由高女士支付對方2300元。(于順)
房屋中介都怕被“甩”
高女士說,盡管她給了對方這筆錢,但她的心里依然不服氣。昨天,記者采訪了多家房屋中介公司,大多數(shù)公司都表示距離較近的房屋可以不收取看房費,但所有的公司都要求在看房前簽訂一份看房協(xié)議。記者在安徽路一家中介公司看到,“看房協(xié)議”上包括了乙方(預購房人)的姓名、電話等個人信息,及房子的具體地址和面積等,其中還特別用括號注明了一點,如果看房人看房后直接與房主或通過其他中介簽訂了購房合同,同樣需要向中介公司交納中介費用。中介公司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并不能肯定房主會在不同的中介公司簽訂代售合同,因此為了避免看房人看好房子后“甩”掉中介,或故意與其他中介合作購房逃避中介費,他們便在看房協(xié)議上注明:“一旦看房后交易成功,必須交納中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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