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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部披露:溫總理緣何親查鄭州非法用地案?

青島新聞網  2006-09-30 16:12:25 北京青年報

 

鄭州街頭的地產廣告非常醒目

  國土部執(zhí)法監(jiān)察局局長張新寶昨天披露———

  9
月27日晚,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嚴肅處理鄭州非法批準征占土地建設龍子湖高校園區(qū)問題。消息一出,全國震動?梢哉f,近幾年全國違法用地案大大小小舉不勝舉,溫家寶總理緣何親查鄭州非法用地案?昨天(9月29日),國土資源部執(zhí)法監(jiān)察局局長張新寶向記者介紹了這起違法用地案查處始末。

  ■鄭州違法用地案圈占耕地近萬畝

  據張新寶介紹,龍子湖園區(qū)是鄭州市鄭東新區(qū)建設規(guī)劃的組成部分。但該規(guī)劃因與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不相銜接,未獲得國家批準。2002年12月,河南省省長辦公會議原則確定在龍子湖地區(qū)建設高校園區(qū)。此后,河南省和鄭州市先后批準12所院校入駐該園區(qū)。

  在省、市兩級批準有關院校進駐的過程中,鄭州市鄭東新區(qū)管委會在未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xù)的情況下,從2003年3月起先后與鄭州市金水區(qū)政府簽訂征地協議24份,共征收土地14877畝。在金水區(qū)按協議進行征地拆遷后,有關高校相繼入場平整土地或開工建設,配套基礎設施陸續(xù)開工。

  現場勘測表明,如今,在征收土地范圍內,已圈建圍墻、平整土地、建筑物及設施占地11339畝,其中一般耕地2999畝、基本農田4222畝,其余仍為原狀。

  ■總理親查原因——“比較典型”

  為什么溫家寶總理公開查處這起違法案件?為什么處分這么重?張新寶用這四個字給出了答案:比較典型。

  據張新寶介紹,這是一起違反規(guī)劃、非法批地、頂風作案、有禁不止等典型特征集于一身的典型案例,是在土地市場治理整頓期間,國務院下發(fā)《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對亂占濫用耕地大聲喝停的情況下發(fā)生的。

  自2003年2月起,全國開展土地市場秩序治理整頓工作,大力整治亂占濫用土地、嚴重破壞耕地等違法現象。然而,就在一個月后的3月份,龍子湖園區(qū)開始實施非法征地拆遷。隨后的一年多時間,中央對土地市場治理整頓的力度逐步加大,但鄭州市對此置若罔聞,繼續(xù)其違法行為。2004年下半年,國土資源部、農業(yè)部等部委組織全國基本農田大檢查,檢查組到鄭州后,要求去龍子湖園區(qū),但被河南省、鄭州市有關部門以種種借口阻撓。

  2005年2月的一天,也就是農歷新年的正月十五,張新寶等一行三人來到鄭州,下火車前5分鐘通知省廳要去龍子湖園區(qū)。經過5天的仔細調查,當時已有6所院校進駐園區(qū),正在組織施工建設,圈了6000多畝地,實際占用了2700多畝。

  3月份,國土資源部將調查情況上報國務院。國務院批示,同意在有關院校占地2700畝的總規(guī)模不擴大、修改鄭州市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城市總體規(guī)劃,并相應核減鄭州市用地指標的條件下,依法辦理先期開工的6所院校的用地手續(xù)。

  但是,鄭州市竟然置中央決策于不顧,不但不停止、不查處,反而繼續(xù)實施非法征收占用土地行為,并且征占勢頭比以前更兇更猛,想進一步將“生米煮成熟飯”,造成既成事實。

  ■全國土地執(zhí)法檢查國慶后展開

  “這是國土資源部建部8年來,中央因為非法批準征占土地問題查處政府官員級別最高的案件!弊蛱,張新寶透露,以前,因為土地問題被處理的政府官員,最多也就是縣長、市長一級。

  “更嚴厲的舉動還在后面!睆埿聦毻嘎。國慶節(jié)后,由監(jiān)察部牽頭、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參加的土地執(zhí)法專項行動將在全國范圍內展開。這次行動,目的就是要推動自查自糾,查辦大案要案,嚴肅懲處土地違法違規(guī)行為,遏制土地違法違規(guī)行為大量發(fā)生的勢頭,改善土地管理和土地執(zhí)法環(huán)境,促進國家宏觀調控措施的落實,重點查處非法批地、未批先用、批少用多、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等行為。

  記者手記

  為何有責必問難實行

  河南省鄭州市違法批準征收占用土地建設龍子湖高校園區(qū)一案公布后,很快成為社會廣為關注的焦點。不管從什么角度看,這都是一個極具看點的案子。

  先看“非法方”:鄭州市政府及有關部門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和城市總體規(guī)劃,違法批準征收集體土地,而且在國土資源部提出整改要求后,還公然擴大違法征占土地。在國家三令五申把緊土地閘門、加強土地調控的高壓態(tài)勢下,一些地方政府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變本加厲、唯利是圖,由此可見一斑。

  再看“處罰”:9月2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對河南省鄭州市違法批準征收占用土地建設龍子湖高校園區(qū)問題作了嚴肅處理。而在一個土地案件查處中,兩名省級干部受到處理,尚無前例。

  應當說,中央對土地違法案件進行嚴肅查處,并非首例。然而,在已被查處的土地違法案件中,查處力度如此之大還不多見。正所謂“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本案中,地方政府頂風作案,而中央政府鐵腕出擊,充分顯示出中央嚴格土地管理的堅強決心。

  長期以來,土地違法量大面廣的勢頭之所以無法從根本上扭轉,重要原因在于,土地違法大多是政府“因公違法”,處理事容易,處理人比登天還難。國土資源部執(zhí)法監(jiān)察局的一位負責同志曾經向媒體“抱怨”作為土地執(zhí)法者的苦衷:“第一,我們的干部一般都是屬地管理,地方政府包括有關部門,對這些‘因公違法’的干部是有一種同情心的。第二,作為主管部門來說,我們對人的處理只有建議權,而沒有實際的處分權。另外一種情況很普遍,就是這些干部即使是受了處分,他也沒有因為受處分的那種羞恥感,反而覺得我是地方的功臣,包括一些地方領導都這么認為,異地升官的大有人在。有的甚至升官了以后,反過來反而來主管我們的部門工作,成了我們的直接上司。這種種原因導致這幾年對人的追究力度還不大,這種情況也在一定程度上導致了一些地方領導在國家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的大環(huán)境下,還敢于鋌而走險!睋Q句話說,一些違法者之所以“膽大包天”,就是因為沒有把他們打疼。

  此話非虛。事實上,在龍子湖高校園區(qū)一案中,正是在省、市政府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的明示或默許下,違法批準征收占用土地成為既成事實,而作為主管部門的省國土資源廳沒有依法履行監(jiān)管職責,也是不可原諒的。

  《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嚴格政府問責制,這次中央對龍子湖高校園區(qū)問題重拳出擊,正體現了這一精神。有責必問,有錯必糾。希望我們都能夠從這起土地違法案件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

責任編輯:林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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