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晚報9月6日報道了一名車主占人行道違法停車,公然抗法,并撕毀了《違法停車處理告知書》的新聞,到昨日為止,這名車主仍然沒有到執(zhí)法部門接受處罰。記者從城管部門獲悉,車主將面臨從重處罰。
9月5日下午,一輛車號為魯B595××的白色轎車,因為在南京路時代
廣場西側人行道上違法停車而被市南城管執(zhí)法人員取證貼了《違法停車處理告知書》,要求在15日內到市南城管五中隊接受處理。不料,該車駕駛員不僅沒有接受處罰的意思,還當著執(zhí)法人員的面當場把《通知書》撕的粉碎,然后駕車揚長而去。
在規(guī)定的15日內,這輛車的車主還沒有到市南城管機關接受處理。昨日,市城管執(zhí)法局局長劉建軍對市南城管執(zhí)法局做出指示,要“特別關照”這輛違法車,依法從重處罰,并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布。目前,市南城管執(zhí)法局已經按照程序,準備在《青島日報》公告送達后,聯合交警部門直接對其進行處罰。(陳小寧
欒紹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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