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一名上海用戶起訴戴爾商業(yè)欺詐之后,北京、上海、深圳、重慶、廣西、河北、山東、福建等地的19名戴爾用戶昨天在戴爾注冊地廈門集體起訴戴爾商業(yè)欺詐。廈門市湖里區(qū)人民法院經過審核,于昨日正式立案受理。按照目前確定的簡易程序,原被告雙方將在8月18日之前完成舉證工作,3個
月左右將有一審結果。
前天晚上,江蘇田灣律師事務所律師郭中方接受19名戴爾用戶委托飛赴廈門,于昨天上午遞交了正式起訴書。郭中方介紹,19名用戶認為戴爾沒有按照有關約定提供產品,構成商業(yè)欺詐。
19名用戶向法院提出4項訴訟請求:被告退貨退款;被告按照購機款的1倍金額進行經濟賠償;被告賠償用戶相關損失,包括差旅費、律師費、退貨費用等;被告承擔所有訴訟費用。
郭中方表示,戴爾涉嫌商業(yè)欺詐一案事實清楚,證據(jù)也很充分。根據(jù)《民法通則》、《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工商總局1996年3月15日下發(fā)的《欺詐消費者行為處罰辦法》等相關規(guī)定,戴爾的行為應構成商業(yè)欺詐。加之兩種芯片存在32美元的價差,戴爾應該承擔相應責任。
原告之一的趙小姐表示,此前曾向廈門市消費者協(xié)會進行投訴,但沒有得到積極回應。趙小姐6月底從網(wǎng)上訂購了一款戴爾InspironTM640m筆記本電腦,價格為7301元。收到產品后發(fā)現(xiàn),戴爾提供的電腦芯片型號為Intel酷睿T2300E,不是訂購時訂單標明的Intel酷睿T2300。
“雖然戴爾答應可以退貨,但并不能讓人滿意,所以才決定起訴!壁w小姐說。
另一名原告沈小姐介紹,報價單上、收貨單上都清楚標明Intel酷睿T2300。她對戴爾表現(xiàn)出的不負責任的態(tài)度感到氣憤。
7月26日,上海一名用戶在上海市盧灣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戴爾退一賠一。該案目前仍在審理當中。
事件回放
6月23日,一位購買戴爾筆記本電腦的用戶在升級電腦時發(fā)現(xiàn),筆記本采用的是Intel酷睿T2300E處理器,并非訂購時訂單上標明的Intel酷睿T2300處理器。這名用戶通過互聯(lián)網(wǎng)公布了自己的發(fā)現(xiàn)結果后,全國眾多網(wǎng)友對自己新近購買的戴爾筆記本電腦進行檢查。經過檢查發(fā)現(xiàn),戴爾InspironTM640m、InspironTM6400等涉及T2300處理器的多個型號筆記本全部是T2300E。而T2300E與T2300相比,不支持虛擬技術,且有關報價顯示相差32美元。
到目前為止,戴爾沒有公布受到影響的筆記本電腦數(shù)量以及影響到的用戶總人數(shù)。在筆記本論壇“本友會”中,有全國各地的約500名網(wǎng)友具實名反映,自己的戴爾電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換了芯。而戴爾公司曾就“換芯門”事件進行說明,表示工作疏忽,但強調酷睿T2300處理器和酷睿T2300E處理器的筆記本對消費者來說無本質區(qū)別,因此戴爾不會考慮對消費者進行價格補償,但會在相關資料中進行更改。此后,戴爾又表示,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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