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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臺東八路與威海路路口,一些行人不走過街天橋而在車流中橫穿馬路。曹為鵬攝 |
治理行人亂穿馬路要動真格 后天
起7類行人交通違法將遭罰
亂穿馬路,罰款10元
晚報訊
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為進一步深化我市文明交通“三讓”活動,扎實有效地推進“我做文明行路人”主題宣傳整治活動的開展,從8月7日開始,我市將在全市范圍內(nèi)加大處罰行人交通違法的力度。
據(jù)了解,屆時我市交警部門將全警出動,在交通協(xié)警員和文明交通志愿者的配合下,重點依法查處行人違反交通信號橫過道路、行人不服從交警指揮、行人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和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7類行人交通違法行為。根據(jù)《山東省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罰款執(zhí)行標準》的規(guī)定,具體處罰標準為:行人違反交通信號橫過道路的、行人不服從交警指揮的、行人不在人行道內(nèi)行走的和行人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的,處以10元罰款的處罰;行人跨越道路隔離設施、在機動車道上攔乘機動車和乘坐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處以20元罰款的處罰。
此外,交警部門還將加大宣傳力度,定期將上述交通違法行為在媒體上予以曝光。據(jù)介紹,行人隨意亂穿道路等交通違法行為的發(fā)生,不僅給島城的形象抹了黑,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給我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暢通帶來了極大的隱患,社會各界對此高度關注,因此,交警部門下決心對行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嚴管,堅決確保我市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和暢通。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市民,為了您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請依法文明行路。(曹為鵬周江波欒心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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