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家住蘇州市桃花塢派出所附近的李先生向本報反映,3月1日晚上10點多,他在桃花塢菜場的浴室洗澡回來時,路過小橋邊的一個足浴室,他無意識地探頭看了一下,見兩個女孩長得比較清秀,就進(jìn)去捏腳。沒有想到卻因此使兩只腳都受了傷。
李先生說他今年40多歲,干的是體力活,家境并不富裕,平時從不進(jìn)這一類的場
所,但3月1日晚在洗澡回家的路上多看了一眼,當(dāng)時他看到捏腳只要10元錢,就決定進(jìn)去“享受”一番。小姐服務(wù)也算不錯,捏了很長時間,但走出去的時候卻感到疼痛,就慢慢騰騰地走回家。第二天一大早騎自行車上班,到了工地后才發(fā)現(xiàn)腳不能利索地行動了,脫下鞋襪一看,原來兩只腳的小腳指頭都脫了皮,血淋淋的,只好回家休息,妻子回來后還欺騙妻子說是在工地上受了點傷。
3月2日晚李先生又背著妻子偷偷地到足浴室“討說法”,小姐滿口歪理,結(jié)果他什么也沒討回來。李先生說醫(yī)生告訴他,腳傷至少要一周時間才能好,還不一定好徹底。李先生想通過本報告誡人們,不要為“美色”引誘,一定要到有技術(shù)的地方去“享受”,“我的兩只腳都中了美人計,真是又氣憤又后悔!
中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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