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新聞網(wǎng) 2006-02-22 02:19:28
城管扣押物品必須開清單 扣押涉嫌違法物品須當事人簽字、扣押期限不得超過15日……《青島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quán)條例(草案)》昨提請審議,市民可撥早報熱線82881515提建議 <<見2版
扣押涉嫌違法物品須當事人簽字、扣押期限不得超過15日……《青島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quán)條例(草案)》昨提請審議,市民可撥早報熱線82881515提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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