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待遇上一小步,和諧社會一大步
中國農歷新年到來之際,留在上海、江蘇、廣東等地城市里過春節(jié)的數(shù)十萬農民工收到了當?shù)毓M織發(fā)放的慰問金和年貨。上海市總工會民主管理部部長張立群說:“此前,送溫暖的對象僅限于擁有城市戶口的困難企業(yè)職工,今年將農民工納入送溫暖的范疇,是農民工的地位和待
遇逐漸趨同正式的產業(yè)工人的具體反映之一!保2月2日 新華網(wǎng))
這條消息無疑是令人欣慰的,其意義并不在于農民工在金錢和物質上得到了多少,而在于他們在精神層面上得到了充實和慰籍,真可謂是農民工待遇上的一小步,和諧社會的一大步。
據(jù)估計,我國農民工的數(shù)量目前已接近2億人。但是長期以來,他們的社會地位并沒有被承認,甚至還處于被歧視的狀態(tài)之中,他們用最辛苦的勞動付出換來低廉的工資,有時連這些低廉的工錢也很難拿到手,不僅如此,在子女就學,享受社會福利待遇等方面,也與城里人存在著諸多的不平等,使他們成了不折不扣的弱勢群體,這不僅給當前構建的和諧社會帶來了陰影,而且也給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帶來了瑕疵。這就在客觀上要求,社會的文明與進步,就必須給予農民工與城里人相等的政治、物質和精神上的待遇。
對于農民工的地位作用,黨和國家的認識也越來越深刻。1月18日溫家寶總理主持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原則通過的《國務院關于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干意見》稱,農民工是中國改革開放和工業(yè)化、城鎮(zhèn)化進程中涌現(xiàn)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他們?yōu)槌鞘蟹睒s、農村發(fā)展和國家現(xiàn)代化建設做出了重大貢獻。各地要采取具體的行動和措施,解決農民工的社會保障問題,為農民工制定和推行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將其納入工傷保險范圍,納入所務工城市的公共服務體系,向其提供相關公共服務,保障其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權利。盡管,要實現(xiàn)這一目標,還有相當長的一段路要走,但是我們看到了黨和國家構建和諧社會的堅強決心,以人為本的科學發(fā)展理念,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宏偉戰(zhàn)略。
盡管,今年春節(jié)收到當?shù)毓M織發(fā)放的慰問金和年貨的,僅是部分省市的數(shù)十萬農民工,但是他卻在傳遞著一個春的信息:和諧社會的“普惠”陽光,在不久的將來終究會照耀在每位農民工的心田。(稿源:紅網(wǎng))(作者:姜偉)(編輯:瀟湘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