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在線消息 郭某采取在牛奶中摻安眠藥的手段兩次搶劫,換來7年徒刑,并處罰金3000元。
郭某24歲,2005年4月27日,以打工名義受雇于濟南市歷下區(qū)個體業(yè)主李某,次日上午9時許,他在李某住處,采取在牛奶中摻安眠藥的手段,致李某昏睡,搶劫現(xiàn)金500余元、手機一部及定期存單、活期存單各一張。
2005年5月5日,郭某再次以打工名義,受雇于我市萊山區(qū)一家太陽能廠,次日21時,他又采取同樣手段,搶劫現(xiàn)金2000元、手機一部及摩托車一輛。
案發(fā)后,部分贓物返還被害人。(徐桂霞 白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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