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在人保定損點見當事人與定損員發(fā)生爭論。當事人車輛受損,希望全額賠償,定損員堅持沒有交警的證明只賠70%。定損員還“好心”建議:找個熟人開個證明,30%的就免了。 不可思議!交警作為事故處理部門,其證明的確有公信力。但交警沒有開證明的義務(wù),多數(shù)情況
下,當事人要搭人情求來一張證明;另外,的確有一些小事故不需要交警出現(xiàn)場,索要證明不是強人所難嗎?事實和證明孰重孰輕,不言而喻。而個別定損員一葉障目,只認證明,更可能給假證明提供通關(guān)機會。 不見證明不全賠,說到底是霸王條款!樂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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