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老師就愛逗舸舸:“你們家誰做飯?”答曰爸爸媽媽都做飯。“那你愛吃誰做的飯?”答曰爸爸。我正暗自高興,舸舸隨后又加了一句:“爸爸總跟我商量,我要吃什么做什么,媽媽卻從來不商量,她做什么我們吃什么! 雖然味道并不一定好,但能夠充分征求群眾意見,卻足以讓
我彌補不佳的廚藝。其實在我們家,民主是無處不在的,有點意見不一致就采取舉手表決的辦法,簡稱為“三分之二原則”:任何一件事,只要有兩個人同意,就可以形成決議;任何一個提議,如果得到了另外一個人的反對,就只好求助第三者的裁決了。于是在爸爸媽媽的爭執(zhí)中,需要取得女兒舸舸的支持,而舸舸想提個什么要求,也需要得到爸爸媽媽至少一方的聲援。例如媽媽提議去臺東逛街,爸爸不想動,舸舸也不想去,媽媽干著急也沒用;而舸舸想要糖吃,爸爸媽媽都不同意,也就只好作罷了。 任何問題都商量著來,真理就經(jīng)常性地掌握在多數(shù)人手里了,并且都是以理服人,少了爭執(zhí)和固執(zhí),多了說服和宣傳,舸舸也漸漸不再信奉“愛哭的孩子有糖吃”,開始學著擺事實,講道理了,漸漸地淚水少了,成了一個懂事的好孩子。泉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