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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城新版臨時身份證
青島新聞網  2006-01-19 04:06:40 青島早報
 

 
    昨日,記者從市公安局新聞發(fā)言人辦公室獲悉,我市公安機關開始制發(fā)新版臨時居民身份證(上圖)。

  據介紹,市民在申
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者,可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

  市民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時,公安機關在收到申請后的三日內將臨時居民身份證發(fā)給申領人。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限為三個月,有效期限自簽發(fā)之日起計算。(記者 陳勇 通訊員 王建華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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