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wǎng)銀川1月16日專電 從寧夏吳忠市匝道到青銅峽市匝道4公里的路程,寧夏一名駕駛普通桑塔納轎車的司機僅用了14秒的時間便行使了全程。這是記者日前在采訪中從一張“寧夏高速公路通行費報銷憑證”上看到的怪現(xiàn)象。
此報銷憑證顯示:“入口站:吳忠匝道;駛?cè)霑r間:2005年12月12日17時49分零7秒;
出口站:青銅峽匝道;駛出時間:2005年12月12日17時49分21秒;車型:1型客車;金額:10元!
根據(jù)車主王先生介紹,2005年12月12日,王先生開車從吳忠市到青銅峽市辦事,高速路車速基本上是以每小時80公里的時速行進,到青銅峽匝道后便隨手將收費發(fā)票裝了起來。本來認為自己并沒有超速的王先生回家一看,車速竟然高達1028.6公里/小時,遠遠超過了車輛所能達到的最高時速。
為此,負責高速公路上收費的工作人員解釋為:吳忠、青銅峽兩站之間距離為4公里,通常汽車10分鐘之內(nèi)就可以通過。出現(xiàn)這樣的情況,可能是兩站收費人員上站時間不統(tǒng)一所致。
記者隨后采訪了幾個司機,他們都沒有注意到車輛收費票據(jù)上的時間和實際時間是否有差別。但他們呼吁,在目前交警正在嚴查高速路上車輛“超速”的情況下,各收費站的時間必須統(tǒng)一,只有高速公路計時準確才能客觀準確對“超速”車輛進行罰款,否則每天不知道將有多少車會被“冤枉”?(孟昭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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